前幾天,跟一位老朋友見了面,認識十五年,一直保持聯絡,每年見上幾次,總能相談甚歡,席間,朋友一直含情默默、不停的讚美著說,現在的我,不管怎麼看,都還是個氣質正妹。 正在臉紅的當下,朋友突然問我:「認識那麼久了,可以跟我告白嗎?」 「這些年來,看著我一路戀愛,失戀與哭泣,他很想照顧我。」 坦白說,十五年了,我對他的心情始終純粹………… 心虛的想轉移話題:「你別開玩笑啦,我們可是哥們。」 這個「突破」讓兩人的友情陷入各自的尷尬和矛盾,我再也無法放心的和他聊下去。 回想這些年來,朋友就像電視劇裡「我不可能愛你」的大仁哥,在我幾段的戀情中,充當好人好事代表,兼負安慰的角色。 他會在我難過的第一時間出現、失戀時陪著我看風景、開心時陪著我笑、無聊時陪著我吃飯,兩人還曾經約定彼此是一輩子的朋友。 我們各自交過男女朋友,彼此分享戀愛的酸甜苦辣。 我們一起走過了很多歲月,可以一起去陽明山看夜景,曾經一起瘋狂的殺去台中跨年,也有一年剛好我們都單身,一同吃著情人大餐,一邊怨嘆情人節怎麼兩人都是孤家寡人..... 知心了十幾年,可以一起在床上躺著聊心事,卻彼此都不動心、也不動情,那種堅定的純友誼應該少之又少吧。 從那天吃飯之後,虛寒問暖的簡訊不斷,今天在辦公室裡收到了朋友快遞的九十九朵示愛的玫瑰。 我很苦惱、很駝鳥,沒有一點點的喜悅! 我承認,我從來不曾想過會和這個人在一起,可是我很享受他對我的好,遇到挫折時,總是第一時間把對方擺在第一順位。 愛和喜歡終究不同,我只想把他當一輩子的好朋友。 喜歡,不一定就是愛,而愛,一定包含著喜歡。 喜歡,只是心理上的一種好感,可以是很廣泛...... 而愛是,需要負責的,當你愛一個人時,你會無時無刻想和他在一起,那是一種牽腸掛肚的想念。 難道世上沒有永遠的愛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 要怎樣拒絕才不傷人呢?我真的不想失去這位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