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982077
 *小鯨魚*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8/04/08的日記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8/04/11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2008/04/10的日記
作者: *小鯨魚* 日期: 2008.04.10  天氣:  心情:
~o)日前嘉義發生一件東石毆媳風波事件,被警方帶去偵訊的惡婆婆最後以1萬元交保,東石鄉民因抗議,聚集許多鄉民至警局其中8位鄉民被偵訊最後以3萬元交保,造成鄉民認為偵辦不公導致用不理性的包圍派出所的失控場面
我也認為,雖然鄉民很團結,不過為了同鄉情誼幫人出氣觸犯的刑責可不輕(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些南部鄉民的土性確實有時會傷害了別人和自己
整個事件懂法律的人一定分的清,婆婆動手打人觸犯的是傷害罪,但鄉民觸犯的是公然聚眾妨礙公務罪嫌刑責較重,也就是說,警方處理的方式和結果是公正的0:)

然而在朴子分局當分局長的表哥也不幸牽累在此案中,他本來就是個性溫和的人,為了安撫鄉民的情緒不要造成更多的不滿逞處了所長卻遭到警政署長認為沒有公正的處理好事件,讓警察的公權力淪喪,於是第二天那所長又立刻被復職,當然又遭不了解真相的民眾一頓謾罵痛批!
我發了簡訊給表哥加油打氣~也相信他有能力處理好此事,他也回了我說會秉公處理的
我心想,他從警官學校畢業至今在警界也快30年了~畢竟公職人員好不容易爬到這個位子能完全不出差錯的真的很難:-?
標籤:
瀏覽次數:3    人氣指數:3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2008/04/08的日記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8/04/11的日記
 
更多功能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