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4657778
 joyce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31個很少人会知道的平常事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台灣博物館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同性婚姻釋憲
作者: joyce 日期: 2017.05.26  天氣:  心情:
同性婚姻釋憲,大法官宣告民法「未允許同性婚」違憲,落落長的釋憲文讓許多民眾看得「霧煞煞」,PTT網友將艱深的釋憲文翻譯成白話文:

民法禁止同婚違憲,兩年內給我修好:祁家威跟台北市吵架輸了來找我,他說台北市不許他同婚違憲,他說他吵很久了很累累,法務部說同婚會讓社會道德淪陷,不知道怎麼教小孩,內政部說我聽法務部的,台北市說我聽大法官的,我來講話,你們弄三十年了還沒弄出同婚,我很失望,立委打架打十年了都沒弄出同婚,我很失望。
勉為其難幫你們解釋一下,我從來沒說過同性不能結婚,同性不能結婚都是下面人講的,我覺得同性可以結婚,我最大,反正同性可以結婚,反對理由都在放屁,總之同性可以結婚,給你兩年修好,超過兩年沒修好就自動合法,就是這樣,順帶一提,台北市說內政部違憲,可是內政部太小咖了,我不想鳥他們。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點出重點:

「雖然你們立法者有權力決定要修民法還是立專法,但我只給你兩年的時間。」
「而且我也認為你們在兩年內絕對不可能修出來或訂出來,所以兩年後,同性的人,直接就可以去登記結婚,行政機關絕對不敢拒絕的。」
「如果有人等不及的話,也可以現在就去試試看,不過我不保證行政機關就會買單。至於結婚後的許多權益的保障或限制等,那就再說了,反正我跑不掉,會在這裡等著。」
標籤:
瀏覽次數:229    人氣指數:2349    累積鼓勵:106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31個很少人会知道的平常事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台灣博物館
 
住戶回應
 
時間:2017-05-28 07:29
她, 66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7-05-28 04:37
他, 27歲,非洲,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7-05-27 07:56
他, 54歲,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7-05-27 07:54
他, 54歲,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7-05-27 07:48
他, 54歲,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7-05-26 23:17
他, 97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7-05-26 22:03
他, 54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7-05-26 08:38
他, 40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