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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司法院新聞稿-『司法院公開裁判
作者: 媛柔 日期: 2010.11.30  天氣:  心情:
司法院新聞稿-『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可網路姓名查詢』 **本文摘自聯合新聞

【經濟日報╱記者楊毅/台北報導】 2010.11.29 02:30 am


司法院表示,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的法院組織法,馬英九總統已於24日公布施行,未來民眾只要上司法院網站查詢11月26日以後公開的裁判書,將可直接鍵入當事人姓名查詢,預期將有助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及促進學術研究發展與進步。

司法院日前將法院組織法第34條、第66條及第83條修正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修正重點包括:裁判書公開方式、二審法官及檢察官職務列等相關條文。在裁判書公開方面,明定裁判書得以刊登公報以外其他適當方式公開,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並規定裁判書公開,除自然人姓名外,得不含自然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其他足資辨別該個人的資料,以兼顧隱私權保障。

此外,司法院自26日起調整裁判書查詢系統,以適度公開資訊,滿足人民知權。該院表示,透過裁判書全面公開,將能成為監督司法公正審判的有效機制,並回應社會各界殷切期盼。

事實上,司法院從民國87年起,即依照立院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所做成附帶決議,在該院網站上開放民眾上網查詢法院裁判書全文,除依法不得公開者外,其餘各審級裁判書全面上網。但後來為保護個人隱私權,於92年6月起遮隱當事人身分證字號、94年10月起遮隱住址的鄉、鎮、街道名、96年7月起更進一步遮隱當事人姓名。

司法院表示,基於人民「知的權利」與「個人資訊隱私權」平衡,並考量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少年事件處理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等法律對裁判書公開有一定限制,將裁判書全文一律完全公開並非妥適。

不過,鑑於資訊社會發達,現行司法院定期出版公報刊載裁判書全文的公開方式,已無法滿足多元社會需求,如果能妥適結合網際網路、資訊系統檢索等功能,不僅有助滿足人民知權,並且有利促進學術研究發展與進步。

【2010/11/2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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