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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堪回首的國外租屋經歷~
作者: ♀~Rose~♀ 日期: 2012.01.07  天氣:  心情:
曾經有一段在國外為了增加語文能力的留學時期,

一開始去澳洲讀書時,

按照慣例先住學校安排的homestay一、兩個月,

吃住都是由這個家庭包辦,

讓我徹底學習如何用英文和外國家人溝通,

也能訓練一個人歷經很多不一樣的初次體驗!

過了一段歷練磨合期,我自行跟相處三個月的homestay拜別,

而靠學校為留學生刊登的廣告尋找share house(獨立租屋)。

起先想說自己很厲害,找到一個靠近學校又安靜的房間,

租金算有點貴,勉強住了四、五個月,

在學校認識了一些朋友、另外也介紹了跟同學住很近的台灣homestay,

想說乾脆搬過去一起生活會很溫馨,

但是不料我原本的sharehouse房東阿婆﹝幾度溝通後才發現是柬埔寨人﹞說我住不滿半年,

居然硬是不給我搬家,不然要多付半個月的毀約金‧‧‧

她說明一般sharehouse都是預設租屋至少半年,我拿出租屋合約來看根本也沒寫,

對方表明這是慣例,沒有人不知道的,我應該照規定來。

這對一個初到此地的小留學生太不公平了吧!

合約應該說清楚講明白的嘛!誰管你自己有沒有預設立場‧‧‧

雙方一直僵持不下一段時間,在我和阿婆溝通期間,身心俱疲之下,

我只好利用學校的申訴管道和朋友關係,

幫我請來了一位澳洲的基督教教友阿姨,好心的幫我和阿婆調解。

她聽了我的處境,覺得沒有事先在合約裡說明,不應該綁住租屋的人或搶收違約金,

也認為澳洲出租share house沒有這種預設租屋至少半年的規定,

便和我相約了一天假日,開車到我的share house出手幫我強行搬家和對抗阿婆!

為什麼說對抗,因為阿婆的行徑也很激烈‧‧‧‧﹝細節省略﹞

總知‧‧‧我算是很歷經滄桑的搬家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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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Mr.Right,在哪?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又忙又累的休假日~
 
住戶回應
 
時間:2012-01-12 15:03
親愛的住戶你好:
恭喜!你投稿「主題日記」獲選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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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請務必勾選「私密回覆」來回覆此篇管理員在您日記裡的留言,以免個人資料外洩,謝謝!

公寓管理員
 
時間:2012-01-07 12:51
他, 49歲,桃園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1-07 12:24
他, 49歲,桃園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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