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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手機上網消基會之建議與態度『行
作者: 媛柔 日期: 2010.12.02  天氣:  心情:
手機上網消基會之建議與態度『行動上網連線不穩 解約負擔違約金』**本文摘自公共電視
更新日期:2010/11/30 22:15 走到哪裡都可以上網,真的很方便,但是很多手機用戶也發現他們申辦手機搭配上網的方案卻經常碰到訊號不穩連不上網的情況;想要跟業者解約還被要求負擔高額的違約金,消基會認為這種做法很不合理。


拿著手機走到哪上網到哪,已變成許多人的生活型態,但消基會常接獲消費者反應,行動上網連線速度不穩定,甚至沒訊號無法使用,想跟業者要求解約時,卻被收取高額違約金、多達一萬六千多元,他們覺得很不合理。


消基會指出,以手機加上網為例,中華電信針對每一款新手機推出專案價,只要達到一定的通信費用,基本上不須先付手機費,就可先使用,例如以一支1萬1790元的手機專案價為例:


如果綁約兩年,第一個月就想解約,除了要繳5千元違約金外,還得加上原本手機費用,就要付1萬6790元.


不過,電信業者指出,專案價是優惠價格,消費者要解約原本就該支付整支手機原本的費用,而且手機上網原本就只保固戶外,並不保固室內上網的部分.


但消基會認為業者在消費者申辦時,就必須明確告知綁約期間、違約金金額以及上網速度、保固範圍等等資訊,讓消費者事先了解。消基會也希望業者能針對違約金金額的合理性進行檢討,才符合公平性,降低類似的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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