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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行動上網 NCC擬業者到府測
作者: 媛柔 日期: 2010.12.02  天氣:  心情:
『行動上網 NCC擬業者到府測試』-本文摘錄自蘋果日報2010年12月01日蘋果日報 新聞快訊 行動上網恐遇無線網路收訊不良,將來申辦可能須派人到府測試。田裕華攝
【戴安瑋、徐毓莉╱台北報導】許多人申辦智慧型手機、筆記型電腦搭配行動上網後,發現無線網路收訊不良,想提前解約卻須付兩千多至二萬多元違約金,消基會昨指已接獲五十幾起申訴案,痛批電信業者做法不合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研擬訂出定型化契約,強制業者在民眾申辦前須提供試用、或派人到府測試網路。

「網路不通客訴多」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昨說,申辦行動上網後若收訊不良,或住家附近根本無網路服務,提前解約得付違約金並不合理,呼籲電信業者檢討違約金合理性,政府也應訂定定型化契約。民眾邱明景說,行動上網綁約二、三年還有違約金,細算並不便宜,更擔心僅大台北訊號好,其他地區收訊欠佳。 NCC官員坦言:「上網不通客訴一堆。」擬以定型化契約明定用戶與電信業者權利,包括無線通訊可強制試用,或派專人到府測試;另研擬納管綁約資費,檢視違約金等費用合理性。台灣大哥大回應,申辦行動上網有三天試用期,不滿意可退。中華電信行動通訊分公司發言人陳長榮說:「提前解約要收回設備、按使用天數抵費用,未虧待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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