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159785
 媛柔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法律櫥窗:有關於公司更名或解散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民眾需特別注意的新型詐騙技倆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法律櫥:金管會昨修正「個人購屋
作者: 媛柔 日期: 2010.12.02  天氣:  心情:
法律櫥窗:金管會昨修正「個人購屋、購車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將「房屋貸款撥款委託書」列入附件,明年1月30日正式生效。-『買到凶宅停止撥款 下月底上路』**本文摘自蘋果新聞
買到凶宅停止撥款 下月底上路

明年1月30日起,民眾若誤買到海砂屋,可請求銀行暫時止付剩餘屋款。資料照片

【廖珮君╱台北報導】明年1月30日起,民眾若買到凶宅、海砂、輻射等問題房屋,只要出具相關證明,即可請求銀行暫緩、或停止撥付剩餘貸款給賣方,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輻射屋海砂屋適用
金管會昨修正「個人購屋、購車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將「房屋貸款撥款委託書」列入附件,明年1月30日正式生效,民眾未來貸款買房子,及和銀行往來時,更有保障。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說,在進行房屋買賣時,買賣雙方約定銀行撥款委託書,若買方發現買到凶宅、輻射、海砂屋或其他重大瑕疵,買方就可請求銀行暫緩撥款;萬一銀行已撥款,就須回歸契約,買方須自行主張權利。在買方房屋產權移轉已登記完成、抵押權設定給銀行、及房屋買賣契約定有「交屋保留款」後,才發現買了「問題宅」,買方出具凶宅、輻射屋等相關證明,可要求銀行撤銷或變更撥款委託,請求暫緩撥款給賣方。該定型化契約也明定,民眾貸款買房,若銀行已取得足額擔保,禁止徵提連帶保證人,授信補強可徵提一般保證人,主債務人無法依約還款時,銀行須先向主債務人求償,不能直接找一般保證人,「保人不再變呆人」。台灣房屋分析師邱太煊說,此舉將可避免因資訊不透明,導致買方權益受損,對民眾買屋更有保障。
標籤:
瀏覽次數:11    人氣指數:11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法律櫥窗:有關於公司更名或解散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民眾需特別注意的新型詐騙技倆
 
更多功能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