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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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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通姦該不該除罪化
作者:
fisher
日期: 2013.03.15 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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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該不該除罪化
文化部長龍應台在行政院會拋出「通姦除罪化」議題。她還表示:跟外國人聊到台灣有通姦罪時,會讓她感覺很擡不起頭,是個相當落後的法律。
通姦一方為有婚姻關係存在者,是否應有其刑責?這應不只於伸張個人的身體自主權為探討。
婚姻的關係涵蓋面很廣,包括對配偶的忠誠,包括免於受到第三者破壞婚姻的權利。
試想,如果通姦除罪化後社會會呈現什麼樣的變化。
夫妻任何一方可以和其他第三方通姦而有恃無恐時,婚姻的結構必然趨於脆弱,脆弱的結構容易導致婚姻關係塌陷。
雖然婚姻對其中一方來說不必非有不可的存續性,但是結婚的行為就是包含了對對方終身的承諾,包括法律和道德上的一切。
或許我老了,“有些思想跟不上時代”,但我以堅守做人做事該遵守道德原則的思想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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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3-16 09:46
她, 99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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