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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10/04/30的日記
作者: 夢幻KTV殺手 日期: 2010.04.30  天氣:  心情:
以前外遇是丟人現眼的事,很少聽到;現在外遇似乎司空見慣,屬於意料之中。以前父母叫小孩做任何事,小孩不敢有一句怨言;現在父母要特別尊重小孩,小孩快要爬到父母的頭上。以前的小孩養大,吃好吃壞,沒有差別;現在的小孩養大,根本是用錢疊起來的。以前村莊裡有一個人讀大學,就可以放鞭炮;現在碩士博士一大堆,長期找不到工作。小孩如果沒有活到三四十歲,很難體會父母三四十歲的時候,生他的心情,不要指望小孩那麼懂事。女人經常怪父母重男輕女,等到她自己為人父母,真的了解男人與女人的差別,再來怪罪父母。以前的時代,常常有不停的為小孩犧牲奉獻的父母;現在這樣的父母不多見。年輕的父母都學聰明,不願意傻傻的為小孩付出,反而注重如何栽培他,不做不划算的生意。父母自己都快要沒有飯吃,難道還要給小孩吃最好的?父母自己都快要沒有錢用,難道還要負責小孩的生活費、學雜費、訂金、聘金?父母為小孩付出一大堆,小孩覺得理所當然;小孩為父母付出一點點,計較得不得了。父母花在小孩身上的錢,比起小孩花在父母身上的錢,遠遠不止那些。父母一輩子花在小孩身上的錢,回收的數目,少得可憐。父母遇到重大挫折,不要小孩;小孩遇到重大挫折,不要父母。以前的人離婚,是急著把小孩搶過來;現在的人離婚,是急著把小孩推出去。以前,父母的權威是絕對的,小孩只要乖乖聽話就好,不容許有任何反抗。不像現在還講究親子溝通與青少年人權,小孩必須被尊重。現在的人多麼勢利眼,只要看到你的狀況變得不好,就見風轉舵,絕情絕義。小孩養大之後,有他自己的未來,不再管父母的未來,或者父母年老之後的生活。現在的年輕人被寵壞,沒有為人父母的擔當,家庭觀念淡薄,自私得不得了。啃老族的年輕人,將來不是去流浪,就是變成不婚不生的光棍。父母哪有那麼多的錢,養一個閒人在家裡一輩子?年輕人有父母養,父母老了要靠誰養?年輕人有力氣不工作,老年人沒有力氣做得要死,老年人的體力輸給年輕人太多,這是人生的悲劇。台灣教育如果不能改變,啃老族的父母,只會生出啃老族的小孩,自己都快要沒有飯吃,不知道怎麼養小孩。在我小時候,大部分的人都是三代同堂;如果有曾祖父母,還有四代同堂。迄今大陸的鄉下仍然如此,民風保守,恪遵傳統。以前夫妻離開父母,自組小家庭,還會被罵翻;漸漸的,大家見怪不怪。到後來,年輕的夫妻都只想要小家庭,讓父母自己住。以前無論如何都要孝順父母,孝道大受讚揚;現在冷冰冰的對待父母,大家不當一回事。隨著時代的進步,因為流行與傳媒的發達,人與人之間越來越疏離,連親情都越來越冷淡。我們這一輩尚且不太孝順父母,等到我們的下一輩,不孝順父母的情況只會越嚴重。現在的人精明得不得了,不把倫理道德當作一回事。不願意養小孩的原因,一是養不起,二是小孩長大之後不會孝順。小孩養大之後,只顧他自己,由他溜溜去,父母的付出換來一場空。父母很清楚將來的時代,小孩不能成為倚靠的對象,所以現在才會有那麼多拋棄小孩的事情,父母也不願意被小孩利用。小孩應該只顧自己,而讓父母的付出變成一場空嗎?不要做這麼自私的事。父母有顧慮小孩,小孩為什麼沒有顧慮父母?父母雖然曾經對小孩不好,但是不會希望小孩牢牢記住這些不好。你對別人不好,希望別人記仇嗎?應該不會。小孩也曾經對父母不好,父母不都是忘得一乾二淨,重新愛小孩嗎?所以小孩也應該忘記所有的不愉快,重新愛父母。現在,我的要求只有顧好自己,生活還過得去,不必向別人伸手要錢,這樣而已。養活自己都成問題,何況養一個家?顧好自己都來不及,何況成為偉大的父母?小孩養大,為自己打算都來不及,何況孝順父母?小孩也要試著為自己的人生負責,父母再怎麼偉大,能夠扛小孩一輩子嗎?如果對父母沒有同理心,怎麼能夠對朋友有同理心?如果對家人沒有同理心,怎麼能夠對外人有同理心?如今的時代,香火能夠傳幾代都不曉得,在二三代之後失傳,和在十幾代之後失傳,有什麼差別?父母年老以後,如果把自己搞到完全沒有錢,小孩有可能把鈔票,大把大把的拿給父母嗎?錢是出賣血汗心力賺來的,有可能很闊綽的,交給父母嗎?社會福利與老人年金,再怎麼周到,也非常有限。父母不為自己的晚年預留退休金,難道要過吃饅頭配白開水的日子嗎?父母畢生的積蓄,當然是留給自己疼愛的子女,讓他們過好日子,繼續越賺越多,這樣最有意義。把辛苦打拚一輩子的財產留給外人,你能接受嗎?等到有一天,我走了,小孩有沒有結婚,財產留給誰,都和我沒有關係。反正我也沒有感覺,不知如何計較。辛苦打拚一輩子的財產,留給血脈相連的家人最有意義;與我沒有關係的外人,為什麼要留給他?全台灣上千間的寺廟,都是由信徒捐獻的錢一磚一瓦建起來的。如果世界上沒有神鬼,也沒有因果報應,信徒難道都是白痴,白白的送錢給寺廟?因為人的命運真的有無形的力量在掌控,多做功德一點錯都沒有。活到七老八老的人,看透人情義理,見過大風大浪,都相信有無形的力量。你不相信宗教的說法,認為沒有必要想得那麼清楚,等到死了以後再想清楚,只怕已經來不及。會去結婚生子的人,一定認為結婚生子比不結婚生子好,否則他們不會結婚生子。有些人比較幸運,他還有足夠的力氣養小孩;像我這種經過很大波折的人,沒有力氣養小孩。不是每個人都要結婚生子,有些人所具備的特質,結婚生子是害人害己。沒有結婚生子,做得不負責任,害到的是自己;結婚生子之後,仍然不負責任,害到的是家人。你告訴他們這些論點,他們不能接受,沒有辦法看得那麼開。因為內心深處一直想要結婚生子,認為人不可能不結婚生子,即使把不婚主義說得再怎麼頭頭是道,絕對不同意這些說法。沒有人規定每個人都要讀大學、賺大錢、買房子、有小孩。做什麼事要量力而為,真的達不到的事,硬逼自己達到,只是走向死胡同。做人要提得起,也要放得下,有不一定比沒有好,有了以後也很困擾。擁有一樣東西以後,煩惱多多,痛苦多多,為什麼一定要擁有?現在結婚的人,人生走到最後,三對之中有一對離婚。既然結婚最後離婚,何苦要結婚,為自己惹麻煩?如果是獨子,為了盡孝道,還是早點結婚比較好,否則無法對父母交代。如果有很多的兄弟姊妹,只要有其中一個結婚,傳宗接代就夠,不必每個都結婚。在國泰民安的時代,家大業大的確非常值得追求,越富有越好;現在是民生凋敝的時代,不必無止盡的家大業大,不富有也無所謂。因為賺錢太困難,人生能夠賺多少錢,花多少錢,是冥冥之中的機緣;有些人的福報很夠,所以人生扶搖直上,順利的賺到很多錢。的確有人生在富貴的家庭,想要賺錢有高人指點,想要花錢是信手拈來,一開始就贏在起跑點。想要有賺錢的頭腦,也要看上天賜給你多少的智慧與能力,不是憑空得來。三分天註定,七分靠打拚;不能只靠上天的祝福,也要靠自己的努力。媽媽說與誰結婚都是天註定,我嫁給沒用的丈夫,尚且容忍幾十年沒有離婚,各自過各自的生活。遲遲不離婚,因為想得太久遠,優柔寡斷,最後將錯就錯。再嫁會更好嗎?不一定。媽媽說結婚太令她失望了,如果結婚的本質就是這樣,她不認為嫁給別人會更好。年輕的時候不離婚,老了再離婚也沒有意義。媽媽說她已經知道結婚是怎麼一回事,如果再結不會更好,寧願不結婚。媽媽說她已經年老,外表已經失去魅力,她不相信有人會因為喜歡她的心靈而喜歡她。這個時候,如果有人喜歡她,大概是為了她的錢,不是為了她的人。媽媽相信如果有人喜歡她,應該只是謊言,他得到她的人也得到她的錢,拍拍屁股就走,只怕人財兩失。我的生活或許還需要丈夫,但是我的心靈已經不需要丈夫。婚姻如同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姑且留著,以後還有用處。朋友說媽媽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結婚只要歡喜大過傷心,滿足大過失望,金錢不虞匱乏,就已經比一般人好很多。一百對夫妻,活到六七十歲,能夠跟你說,我這輩子結婚生子,很幸福、滿足、感恩、快樂的,可能比一對還少。做父母的,只希望小孩健康平安,盡全力的教導、幫助、愛護、牽引,兒孫自有兒孫福,這樣就夠。連續劇到最後,少了有情人終成眷屬,令觀眾失望,還會有人打電話到電視台,罵製作單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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