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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終將失去的青春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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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多元成家
作者: 溫度 日期: 2013.11.17  天氣:  心情:


每個人 都沒有辦法選擇自己的原生家庭


大部分的人 的確都是在家人的愛及呵護當中長大 但不可否認的 在我們看不見或不願意看見的角落,有些人是在暴力或恐懼或言語霸凌下渡過



可笑的是 我們卻立法保障這樣的“家人” 




曾有新聞  老父指責孩子棄養他 但他怎不想 孩子年幼需要他時 他終日在賭場賭博 酒後打小孩 讓小孩在膽心受怕中長大



也曾有新聞 不事生產的哥哥要已出嫁的妹妹養他 但他怎不想 年輕時 爬上妹妹的床的他 妹妹對他除了噁心 怎還能有親情存在




也因為以上的例子 ,在棄養法條這部分 後來做了修正



沒錯 我們是可以修法  立法的基點是保障和預防 一開始不盡完善 但不代表就不要去做



現在 很多人 反對多元成家的理由千奇百怪 



成立後 性泛濫………………現在這不是泛濫 那什麼才叫泛濫



成立後 家庭觀念被破壞…………請拿起你的電話 打給你的家人 能馬上借到錢的 我看有幾個



成立後 法案不夠健全 會有很多社會問題…………製造很多問題的憲法都用這麼多年了 你怎不先去喬一下?



理由很多 我尊重 因為這是我在民主社會中不得不的素養



但也請尊重最基本的“人權”  也認真的去了解法案內容,而不是為了風雅而贊成 為了立場而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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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11-26 11:42
他, 99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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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11-18 17:43
他, 41歲,新竹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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