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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總算還我清白
作者: 張士達 日期: 2010.10.24  天氣:  心情:
男生有三個:第一人是小候,第二人是阿皓,第三人是我本人(小杜)
女生:只有一位當事者(當初是我的乾妹妹),現在是我的女友
這件事情是發生在去年的五月初,女主角跟小候談分是因為(小候對女主角只有性,沒有愛),所以女主角就提出了分手,而這時有阿皓認識了女主角,因為分手的痛,而選擇跟阿皓在一起。
這時小候不滿女主角提分手(說什麼分手是二個人同意才算,不是只有一個人說出來就算數的),所以小候叫找了一天把女主角約出來好好的談清,說明。但是小候卻把女主角強行接回家中的房裡談分手,但是到家中的目的不是談分手這麼的簡單,而是想跟女主角女生關係,但是女主角不願意(但還是有強行的意謂在),到最後還是沒有得逞。而小候而且動手打了女主角,把女主角的耳膜給打破了,打破之後,還是不願讓女主角回家,而女主角的耳朵真的痛到不行,這時小候的媽媽出來,就叫小候把女主角送回家,而小候只好乖乖的把女主角帶回家去~~

ps:當天是女主角的父母親帶女主角去醫院的
重點:小候帶女主角回家之後,卻支字為提,就離開了

而她當時的男友聽到小候的這件事情之後,阿皓就離開了女主角(其實阿皓是腳踏二條船的人,因為他有一個護士的女友,只不過在冷戰而已,等到事情過後,就回到他的護士女友身邊了)

重點:阿皓只是喜歡玩弄剛分手的單身的女性(他自已承認~~這只是興趣)

而這件是事也是我當時在拍真情滿天下的時,我有請這件事情的女主角來當臨時演員,而這件事情,三立的工作人員都知道(我的朋友),還有華視傳播公司的(臨時演員也都知道)。
(被打過後三天)這天女主角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小候卻到女主角家去帶她來拍戲,小候卻也自已跟我們說發生了什麼事情,而當天小候自已求問我們要怎麼樣處理這種事情,我們大家都說好好的坐下來談清楚說明白

通常這種事情有三種可能:
第一:拿錢了事(合解)
第二:報警(法院)
第三:黑道出面處理(通常處理下來,要不少的錢,聽說最少是五十萬起跳)

但是我們選擇了第一條方式處理,跟對方拿二萬(醫葯費),這件事情就當從來就沒有發生過,也請小候不要再打電話來or到女主角家去,而小候自已也答應了;隔了一星期過後,小候如願的把這二萬拿給了我(小杜),我也把這些錢交給女主角,但是~~~~這件事情就開始發生了一連串的事情,我們拿到錢的當天,小候有打電話去女主角的父母親,而女主角的父母親也說了,事情過了就算了,就請不要再來騷擾我的女兒,這樣子就好了,但是隔天小候卻叫她的妹妹(聽說也是演員(三線)來拿回這二萬元,而我們也交還這二萬元。小候的妹妹拿回去這二萬之後;又過一星期之後小候馬上打電話來叫囂一翻(說不會讓我在演藝圈好好的走下去,要讓大家都知道我是騙子;還說女主角這几天可能會發生事情,就算發生什麼事情,也跟他都沒有關係~等字語~~就掛上電話了)
而女主角因為害怕,所以叫我(小杜)帶她到警局報案(傷害,猥褻~~~等罪;恐嚇因為沒有錄音,所以就沒有告了),沒有想到,小候還反咬我們(我(小杜)恐嚇取財,女主角,傷害(因為被打被猥褻拉扯時用傷小候)及誣告(猥褻)),小候還請他的妹妹打聽我要那些經紀公司及認識的製作單位,然後一一的打電話過去,講了一些不好的傳言(不便說明);而讓這些經紀公司及認識的製作單位不發我通告,讓我沒有工作可以作。
而這件案子,打了一年多。在今年的11月3 號要開始開民事(協調)了

重點:我(小杜):恐嚇取財不成立,因為我是以真當的醫葯費拿取(實際醫葯費17萬多,我們只拿二萬)

女主角:傷害不成立,因為傷害雙方都有傷,但是以比例(小候只有額頭,但是女主角是耳膜破加右臉全腫),所以是用正當防衛,所以不構成傷害罪;誣告不成立,因為雙方都沒有很積極的找有自已有立的証明,而事隔已久,無從查起,所以不算是誣告

PS:第一次合解十五萬就可以處理掉的,卻不願意,小候想要自已多一絛永遠的前科,我們也沒有辮法
因為合解是刑事跟民事都會沒有事情,也不會有前科的,但是他說我們出價太高,所以我們也只能全都交給司法處理了
小候刑事:因為傷害被判40天
小候的民事部分可以賠償我及女主角名譽損失了(女主角還有多,醫療費,交通費,精神~~~等等的賠償)

PS:以上是最高法院的最後判決
以上就是我為我愛人做過瘋狂的行為(用心照顧她,用心去找證據,然後請人幫忙(醫生),了解法律(社工,律師,寫狀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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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07-24 01:30
他, 40歲,桃園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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