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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中學生普遍法律觀念欠佳,這是『
作者: 媛柔 日期: 2010.12.21  天氣:  心情:
中學生普遍法律觀念欠佳,這是『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的主要原因。**『霸凌好玩?孩子不知觸法』**教育部和學校,有責任全面加強學生的『法治教育』。**
本文摘自聯合新聞2010/12/20
【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台北報導】
台南一名國二中輟生因遭同儕懷疑偷竊和搶人男友,而被八名男女少年押到公園霸凌,脫****毆打,施虐過程還被攝影po上網;警方認為,現在的學校教育都忽略掉法治教育的重要,多數校園霸凌事件,涉案的學生、少年,可能只是基於好玩、同學間「義氣」動手凌虐同學,猶不知已經觸犯刑法的妨害自由、傷害的重罪。

依教育部問卷調查,教育部校安中心一年卻只接到十幾件通報,凸顯校園裡存在許多不為人知的黑數;「學校未通報或是被害人未報案,警方無法介入!」處於「被動」的各縣市婦幼警察隊、少年警察隊對於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也頗覺得無力。

警方表示,青少年血氣方剛,往往只因互看不順眼,或因感情問題,都容易引發爭端;之前在彰化縣也曾發生一起校外霸凌案件,疑似就是因男、女學生間的三角戀情糾紛而起,最後竟然演變成一人遭性侵、九人施虐。

警方表示,受害學生、少年(女)的身心必然遭受到嚴重創傷,婦幼隊、少年隊若接獲通報將會給予必要的心理諮商協助,輔導重建。至於加害者,同樣也都是學生,除了必須付出接受法律制裁的代價同時,更是必要接受輔導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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