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整卡車的女朋友,想寫得不好也難。
網路咩,女人少。隔著螢幕又看不到人,一說「我是女生」,簡直是個可怕的魔咒,一群user馬上昏頭昏腦的衝上來搖尾巴,汪汪叫。
剛開頭頗為驚訝,對著也上網的哥哥斜眼對待。
憑我對他的了解,他的尾巴絕對搖得特別厲害。不過久了,倒也滿好玩的。
我那寫得爛爛的小說,居然也被盜轉得一踏糊塗。
有趣有趣。後來格子跟我邀稿了。這倒是讓我受寵若驚。
因為格子工廠是辦網路文藝雜誌的,我自己也訂了,居然我那爛爛的文筆...當場欣然接受了。
但是我可憐的稿子卻被他們的助編退了好幾次,害我當場淚撒螢幕前。
「我不寫啦!」朝著他的ID按下T,跟他一對一的talk。
「因為我退你的稿?別鬧了,方辛,妳沒發現越改越好了嗎?」
那傢伙叫做阿法,可惡的希臘符號
將來看到「α」這符號一定要對著吐口水。
「我又不靠寫東西吃飯!」
「但是...我喜歡妳的東西啊..比起一般的言情小說有省思和反省..只要一點點小的修正,妳可以越寫越好...就算不能吃飯,但是...妳後面有許多讀者引領而望...」
居然我被他拐得改了第五次。但是文章一出去,居然頗得好評。
我鼓起勇氣投稿,上了。從那時候就跟阿法熟了起來。
後來...哪天沒跟他talk一下,就不能睡覺,沒有接到他的早安信,就會覺得日子索然無味。
我想,我大約愛上他了。
這真是恐怖~我向來譏笑談網戀的笨蛋們,現在得譏笑自己。
連面都沒見過,就愛得死去活來的,神經嘛~但是我居然發起這種神經。
嗚嗚~阿法對著我示愛那天,我差點摔了手裡的玻璃杯。
「啊?」我只打了這個字。
「我說,我愛上妳了。我想跟妳見個面,討論一下我們的未來性。」
「電腦好像壞了...自己跑出一些字來...」一定是電腦壞了。
「電腦沒壞,親愛的方辛,我要跟妳見面。」
「不。」我乾脆的回絕。
後來十幾天內,他拼命的疲勞轟炸。
聽了太多見光死的恐怖事蹟,萬一嚇跑了他呢?
我可是霸王龍啊~好幾天寢食難安。
「醜媳婦總是要見公婆的嘛。要不乾脆趕緊見光死,早死也好早超生。」
嗚嗚。我連正式的戀愛都還沒談,就得接受失戀的打擊?
太殘忍了啦~心情低落的去赴約。好吧,我是見到了阿法。
雖然一開始,我根本沒認出他。
約會的地點,只有個可愛的小女生等在那裡而已。
那個帶著鴨舌帽,穿著棒球外套的「小女生」對我瞧了瞧,說,「妳是方辛?」男孩子的聲音!而且是...阿法的聲音...
難怪他說自己長得很可愛~實在太可愛了~~簡直像日本美少女一樣
哇的一聲,我邊哭邊拔足狂奔~上帝實在太不公平了...
待續...
(倒數第二篇~別太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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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要段考ㄌ><"...[:(]
恨阿...[:6]
希望這次能進步︿︿~[:)]
給他拼ㄍ前30︿︿~[:P]
麥當勞就不遠啦~[X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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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你~開心ㄇ??
願你天天開心︿︿~[=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