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看到我無名發表的文章, 有一個讓我萬萬都想不到的人回覆我的文章, 既然,都已經分手了,就不要想那麼多! 雖然我到現在還真的,有點難過, 但是,你要記住!只要你過的好,再怎麼難過都值得! 我曾經說過,不管我們在一起無論長短, 就算分開了,我們心裡只要留下,我們在一起開心的點點滴滴。
我也要讓你知道,當初我並不是不理你, 因為我也有很多事情要煩惱! 沒打電話給你,是因為我真的太忙了, 回到家都很晚了,我不想吵你!
時間久了,我慢慢的發現我沒辦法給你安全感, 在一次偶然中,我上去你的愛情公寓看了你的日記, 我才知道,你跟別人在一起了!
但是我沒有生氣,也沒有想打電話跟你證實什麼! 那是因為我知道你過得很好很幸福,(他)對你很好! 兩個人相愛,必然要真心相對。 愛一個人,不是把它占為己有, 既然知道自己不能給對方幸福, 所以我選擇了放棄,還他自由, 離開並不是結束,只要記住我們曾經相愛過! 成全也是另一種表達"愛"的方式。 只是這種方式有點殘忍。
謝謝妳!讓我再度嚐到了愛情的滋味。 謝謝妳! 讓我想起戀愛不是只有甜蜜。 謝謝妳! 再一次讓我感受到青春;體驗到年輕無悔! 現在,就讓我們回歸原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