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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 三?
作者: 小樂樂 日期: 2011.09.12  天氣:  心情:


是小三明知妳男友已經有交往對象

還偏偏要招惹 ...


又或者是妳男友自己偷吃去招惹小三  ...


也說不定小三本人也根本被
蒙在鼓裡

但是就算是第一種狀況  : 小三知道妳男友有交往對象還要招惹

但妳男友也禁不起誘惑偷吃了不是嗎?

一個巴掌拍不想 妳男友既然都已經偷吃了

說真的你已經可以放棄這個人去尋找下一個對象了!

雖然說男女朋友之間交往不在乎是否以後會結婚

但是你從另一個方面去想想看

" 是否會走的很長久 是否有未來可言 "


1.如果不會的話 那你可以很直接的分手

因為在拖延下去只是浪費自己的青春跟時間在不對的人身上



2.如果你覺得你們有未來的話

那你仔細想想看 他現在交往的時候都已經偷吃了

那以後呢? 如果你們結婚之後

他沒了新鮮感了 又想偷吃了

那你該怎麼辦呢

何不換一個對自己比較好的對象呢

不是鼓勵你換男友跟換衣服一樣快

你可以選擇離開他 ..




所以摟~~ 小三不要找上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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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9-12 20:50
他, 44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9-12 19:26
他, 44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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