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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員警會吃案這種事其實早已不是新
作者: 媛柔 日期: 2011.01.03  天氣:  心情:
員警會吃案這種事其實早已不是新聞,而是『眾所周知』的事!民眾向警局報案,切記一定要向警局索取『報案三聯單』。還有一定要注意報案案由和罪名,是否是和自己報案案由相符,以免警局吃案而不努力積極偵辦案件。以免形成『公務員怠墯』現象。**『貧困學生被偷錢包 警吃案當遺失』**本文摘自東森新聞
更新日期:2011/01/02 14:44

吃案真的是警界陋習!高雄市一名家貧的王姓大學生,在學校餐廳遭竊皮包,又被盜領10萬塊,向警方報案,沒想到警方以遺失來受理,讓花了四年打工存血汗錢的王姓大學生直罵,台灣警察怎麼如此不懂苦民所苦。

來到王姓大學生在台南的家,孝順的她假日還刻意回家,幫媽媽做家庭代工賺錢,家境貧窮的她,現在卻是雪上加霜,因為就在去年的十二月14日,他的背包在學校餐廳被偷了向警方報案,員警先是以遺失案受理,沒想到就在12月24日,他又發現錢被盜刷10萬塊,警方又以詐欺案受理。

不過背包明明被偷了,怎麼第一時間員警卻以遺失處理,意圖想要吃案,讓王姓大學生的同學相當不滿,請求議員出面幫忙,整件事才爆發開來,沒想到轄區長官還打算大化小,意圖幫忙掩蓋。警政署三令五申,不要吃案,員警都不聽,雖然現在才強調積極偵辦,會不會延誤破案時機不得而知,不過確定的事嚴重影響警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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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1-03 10:13
他, 50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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