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教育單位發佈《學生人權條例》後,學生們開始高舉「人權」大旗,教師們從此地位如江河日下,嘆不如歸去,也感嘆有《學生人權條例》,為何沒有《學生義務條例》?
■The Korean Federation of Teachers Associations surveyed 3,271 teachers across the nation and found that 81 percent said their job satisfaction dropped over the last one to two years.
5月15日 是韓國的「教師節」。然而,剛過節的韓國老師們並不愉快,根據最新民調,逾80%的老師們對工作的滿意度降低,比例遠高於2009年時的55.3%。
這與過去5年來,家長與學生們對老師們暴力相向有關,依據韓國一項調查結果顯示,教師被學生家長或學生毆打或恐嚇的情況是逐年呈倍數增加。
然而,真正讓韓國教師們不快樂的原因,是因為韓國教育單位發佈了《學生人權條例》, 從此 老師們的威信不再,其在學園的地位,甚至不如校園裡的「古惑仔」學生。
學生只知權利 不知義務
有了《學生人權條例》後,學生們開始主張權利,卻不知在講權利之前要先盡義務,於是,在課堂上,學生背起書包就走出去的事情經常發生。如果,老師問:「去那裡?」也只是換來學生揮揮手說:「有事,先走了。」
上課時間,看到教室裡睡成一片,老師們也習以為常,如果,叫醒趴在桌子上睡覺的學生,還會被學生吼罵:「幹嘛叫醒我?」
有了《學生人權條例》後,學生犯錯,老師若糾正,學生也會以主張自我權益,不但不會聽,還可以拒絕 和 老師對話。
當學生主張有「睡覺」的權利而不盡讀書的義務時,總可以跟家長說吧?家長總是會比較關切學生的課業吧?然而,事實是,很多家長反而很不高興的對老師說,「睡覺,就睡嘛,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呢?」
有了《學生人權條例》後,禁止體罰。 曾有 老師因為對留長髮又吸菸的男學生打了5下腳踝,被學生家長以「暴力」罪告上法庭。
學生在課堂上更加的沒有紀律,讓老師常處於無法控制的狀態中,學生在課堂上對老師最起碼的尊重都沒有,老師們於是呼籲,是不是也應該有《學生義務條例》呢?
於是,老師們不是已經自暴自棄,就是「以夷制夷」,對不聽話、又沒辦法指揮的學生,老師們就「委由」學園裡的古惑仔代行「教誨」,課堂上的風紀,由古惑仔出面「管理」,然後,老師們只能很不悅的嘆:地位「低下」了。
老師們感到不快樂,多數家長們也同樣的不滿意學校的教育,特別是對教師教學素質,最是不滿意,對多數家長們而言:「如果學校連糾正學生的錯誤,讓學生好好學習都做不到,那學校到底會做什麼?」
補習風潮高漲 惡性循環
對學校不抱希望的家長們,於是將希望轉到了「學院」,也就是課外輔導的「補習班」,由補習班替代學校的正規教育,《學生人權條例》在補習班裡可一點也不管用。
風氣使然,當校園教師人數逐年減少時,補習班的教師卻呈逐年增加的趨勢,目前在韓國約有52萬教師是在補習班教課。
而家有學子的家庭,平均每月花在課外輔導費用達65.2萬韓元。相當於打工族的三分之二個月的薪水。
當校園的老師愈來愈管不動學生,當家長們也對老師們的教學愈來愈不滿,進而轉到補習班「求學」後,在課堂上睡覺的學生,也就愈來愈多。
老師們也就愈來愈不快樂,教師這個職位,也成為時下父母最不樂意孩子選擇的職業之一,於是,愈來愈多教師們開始想著要提早退休,想著離開校園、離開講台,遠離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