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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過年前夕是尾牙和結婚旺季,民眾
作者: 媛柔 日期: 2011.01.12  天氣:  心情:
過年前夕是尾牙和結婚旺季,民眾訂餐廳時,一定要特別注意的重要細節。**『下訂搶飯店 新人反悔 訂金討不回』**本文摘自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11/01/11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潘杏惠/新北報導〕民國百年結婚潮,只要是農民曆上的好日子,大台北地區各飯店宴會廳幾乎是一「廳」難求,有民眾擔心搶不到飯店,倉卒付訂金,沒想到事後反悔,錢卻拿不回來了……。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蔡姓女子與男友交往多年,喜孜孜的將婚期訂在今年四月,希望婚姻能夠百年好合。由於小兩口上班忙碌,由女方母親代為張羅婚宴事宜。


蔡母多方打探,發現台北市清一色的飯店宴會廳,早就一位難求,新北市幾間有口碑的飯店也都額滿,讓蔡母緊張萬分,好不容易找到三重區某家飯店,在業者遊說下,蔡母光看網路照片就決定下一萬元訂金,敲定場地。


沒想到,翌日蔡母帶著女兒一起實地觀察婚宴場所,兩人卻大失所望,原來,實景與網路照片有很大落差,反悔想拿回訂金,卻擔心業者把錢沒收,目前正在協商是否能折抵消費使用。


事實上,許多飯店擔心衍生這類婚禮消費糾紛,除了打契約,甚至明文規定退費標準。台北君悅大飯店公關吳佳穎指出,新人付訂金訂婚宴場地後,飯店會與消費者簽訂契約書,確保相關履行細節,訂金不予退回,除非有不可抗拒因素,才會彈性視個案處理。


新北市中和區祥興樓京漾會館則規定,宴客前三個月,訂金不退回,但可折抵消費,前兩個月則予以沒收。各大飯店標準不一,提醒民眾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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