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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情概論─擇偶條件
作者: 目目 日期: 2004.11.05  天氣:  心情:

三歲幼幼班
認為世界上最優秀的異性是讓她騎馬馬的父親。
口頭禪是:「我長大要嫁給把鼻。」
然後,偶爾還會流一點口水,生氣的時候會在地上耍賴不走路,開心會大笑。
手掌的大小只有父親掌心的三分之一不到,沒有胸部,有很大的肚子跟像蓮藕一樣的手臂和小腿。
不性感,但保證非常天真。

七歲小百摺裙時期
總是認為坐在自己旁邊的小男生很髒。
討厭異性。
口頭禪是:「臭男生。」
但是,偶爾又會非常極端的告訴母親:「我想跟我們班的班長『結婚』。」
七歲的小男生或小女生,喜歡異性,不說喜歡或愛,他們流行說要跟誰『結婚』,雖然他們一點也不懂結婚所代表的意義是什麼,不過,七歲這個單純的年紀,讓他們很願意跟誰結婚去;至於二十七歲的男人或女人,喜歡異性,說喜歡說愛,就是不說『結婚』這種承諾,因為經過二十年的歲月磨練,男人或女人對於「愛人」已經學習到某種程度的保守與自我保護的技巧。

十三歲為賦新辭強說愁
覺得同年齡的男生很幼稚,而自己的愛情永遠像天空漂浮的白雲,很純潔卻不知去向。
會在國文課本裡寫下一百遍暗戀異性的名字,執著的以為只要寫到一千遍對方就會瘋狂愛上自己。
當你問她心目中的理想情人是什麼類型時,她可以馬上寫出一長列:大眼睛;有才華;會跳舞;活潑、外向、幽默;會打籃球;有陽光般的笑容;高高瘦瘦的
發育初期,豐滿得有點尷尬,削短的頭髮和中性打扮,常讓人發生性別錯亂的認知。


熱力十七歲
暗戀開始退流行,喜歡要大聲說出來。
覺得像父親那種囉唆的男人是全世界最不性感的異性典型。
最熱力的年紀,遭受的挫折所留下的傷痕也最深刻,就像從高速摩托車摔下的右膝蓋,很刺激也很痛,留下的傷疤到了四十七歲的時候想起來才開始覺得有一點瘋狂。
可以跟任何一個人談戀愛,只要感覺對了沒有什麼不可以,不小心懷孕,花六千塊解決,永遠跟著感覺走。

二十三歲
隱藏所有三歲時的天真、七歲的單純、十三歲的憂鬱、十七歲的不怕死,換句話說,二十三歲的成人,不能有太多天真單純,要聰明獨立;不能脆弱憂鬱,要勇敢堅強;不能不儲蓄、不安定、不能沒有能力,而且絕對怕死。
擇偶條件:外表不重要,開什麼車是參考指標,經濟能力很重要,不,經濟能力和性能力一樣重要,選擇一個『我愛的人』或『愛我的人』?嗯,只要不受傷就好。

三十歲真女人
最有女人味的時期,有品味、有智慧、有最強悍的心靈。
認為同居生活優於婚姻生活,小孩?別人的比較好玩。
有點像女生版無敵鐵金剛,永遠有自己治癒傷口的能力。失戀的時候,已由初階的哭、鬧、上吊轉為進階的保持微笑、祝你幸福。

五十歲風韻猶存
回憶最美、未來可以期待、更珍惜每一個睜開雙眼的早晨。
看到三歲的小孫女嚷著要嫁給把鼻,會露出會心的一笑,然後,在傍晚和老伴手牽手散步的時候,把這件有趣的故事告訴他,看著夕陽無限好,雖然接近黃昏,有你陪伴,還是很好。

七十歲重新開始
下輩子,再愛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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