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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淚的狼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搞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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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刪除留言
作者: 鋒裡月 日期: 2015.09.07  天氣:  心情:
針對刪除留言這件事,我個人有些看法
首先,留言是二個人互相的對話,一方選擇刪除的原因必是不想再談下去
但在刪除的同時,是否尊重過對方

晨曦老大一定會說,對於這樣的人,不奉陪也不會往來,合者來,不合者散

對於每位朋友到來,我都是尊敬也歡喜接受,千萬別以為我對妳們有"特別"的企圖心,我沒有空,也沒有興趣
對於莫須有的想法或是認定,也請收回,我沒有義務接受他人莫須有的猜想

每位到此的友人,你們說過的話到我這裡就會打住,所以放心,我不會散佈或渲染誇大
相信我為人的人,歡迎到來一起聊聊,無法信任的人,就請回,這裡不歡迎



PS:我開始想,暖男VS網狼,哪個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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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淚的狼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搞神秘?
 
住戶回應
 
時間:2016-04-07 01:55
 
嗯~太好囉!感謝這樣的解釋,比較了解些…真的欸~看了許多,大概能感覺部份真真假假…其實也不一定需要交朋友啦~因為我也沒好年輕,心煩時,看別人美好的文章…心情會轉移的。已經發現好幾個好棒的文筆。那…請問如果我每看一篇很有感,就留言,這樣對方就必須付費嗎?如果不說話,只按10個讚這樣對方也要付費嗎?這就很怪!遊戲規則怎能這樣? 怎麼會訂出:在你接受讚美前,請先付費的規矩?
 
時間:2016-04-06 18:05
 
啊,不好意思,我不懂愛寓這裡的玩法,什麼郵票那些……假如一個人說話無禮或過份,公開表態算對他客氣了,我大概搞不清楚說錯什麼!不好意思,本想在愛寓能認識朋友最好,不能的話,看日記,看心情貼也不錯……可其他玩法沒興趣,不好意思,我不知道留言你們要付郵資,完全不懂~ 以後還是靜靜看就好 [:-]
 
時間:2016-04-06 17:18
他, 51歲,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6-04-05 15:14
 
哇~好棒的一句(我沒有義務接受他人莫須有的猜想)感覺是個正義哥。可是,會去刪除某人的留言,也許是對方內容太超過感到不舒服,所以女生才會刪掉……這,這不是很正常的嗎? [:-]
 
時間:2015-09-09 12:51
她, 48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5-09-09 09:11
他, 51歲,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5-09-09 00:12
她, 47歲,台北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5-09-08 23:29
她, 51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5-09-08 11:22
他, 56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5-09-07 23:05
她, 46歲,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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