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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們都是人肉市場的商品
作者: Godzilla 日期: 2011.03.13  天氣:  心情:
這篇並不是為了得罪人而寫 只是有感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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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無意點了一則訊息 訊息內容是徵求結婚對象

看到徵友條件大概都會讓人咋舌吧…
一要不煙不酒不賭
二要有車有房
三要有收入無負債

張貼人4X歲 涉及隱私及保護 外貌與體重就不多說
強調目前在天龍國度有一棟近九百萬的房子
好吧 聽起來很像買一送一

看過網路上一些徵友條件
身高156的要求175 專科畢業的要求台大 長相平凡的要求傑尼斯少年
那是個人自由 反正妳/你徵人是個人權利

只是這樣講可能很殘酷 作買賣的在商言商
就像我一個朋友講的:
「幹 那種徵人條件 等她是林志玲/木村拓哉(抱歉 新一代帥哥我都不認識)
再來這裡要求一堆 好啦 除非她有D-CUP或是他每天被自己帥醒」

基於好奇心態 特別去翻了一整篇的徵友文
到底是奇貨可居還是不識貨所以沒買氣?
這點不重要 這是自由國家

但愛情若是需要這樣才有幸福 那我覺得這種愛情一點也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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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3-20 07:27
她, 43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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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17 12:19
她, 45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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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15 23:02
她, 43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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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15 10:52
她, 39歲,桃園市,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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