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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夫妻互控
作者: 林山水 日期: 2017.09.22  天氣:  心情:
有位夫妻結婚多年,相處還算不錯,難免有些小爭吵,某天晚上十點多,太太因肚子餓,想煎一條魚吃。正在煎時,先生勸告太太說:那麼晚不要再煎魚了,何況晚餐還有吃剩的魚。先生這番話,太太並不接受,繼續煎魚,先生一怒之下,將瓦斯爐的火關掉。雙方開始鋒相對,怒氣相向,後來先生用手推了太太一把,太太往後退時,不慎跌倒。翌日太太去醫院驗傷,要控告先生家暴,蓄意打人。先生也不甘勢弱,自稱手臂被太太擦傷,也去醫院驗傷,準備提告。原本煎魚是很小的事,結果演變成雙方互相控告,一發不可收拾。我們生活中,也常為了小小事情,爭鬧不休,如雙方各退一步,彼此將以和平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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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7-09-23 21:13
結婚後,妻子並不是丈夫的附屬物,也不是管理人,而是需要尊重和相愛的伴侶。妻子的勞動,如果要算薪水,丈夫可能不曉得要付多少?因為妻子從事的是24小時,不間斷的家庭佣人,還幫這個家生兒育女,很辛苦。退一步想,海闊天空,女人懷孕生子是比男人當兵還辛苦,還痛的事,而有時想想~他們還能同床異夢,而有人相愛,卻無法住在一起,那他們是幸福的。但如果他們要離婚的話,多少要想想,結婚容易,而離婚困難,因為要分家、分子、分財產。
 
時間:2017-09-23 21:08
是覺得很可惜,他們忘了當初相愛時的感覺,也忘了~即使不是夫妻,只是兩個陌生人相遇,也是要懂得尊重。同時,也不要想著,如何用暴力強迫方式,去使另一方硬性服從,這是相當不智的。可能丈夫覺得,魚有剩,而妻子還要煎新魚來吃,很浪費~為什麼不把剩下的魚吃光?而妻子可能覺得,沒胃口,想吃別種魚,就自己下廚煎來吃,卻沒想到~老公連問理由都沒有就直接關火,難道自己比外人更不如嗎?連吃條魚,都沒有自由,是因為用到他的錢嗎?
 
時間:2017-09-23 09:46
其實如果照文內容來說,如果太太繼續煎魚時,而先生不要有後續關爐火,太太不聽,而先生再推太太的主動作,那後面的行為都不會一連串的發生。只能說,他們平常生活就缺乏溝通,只是藉由這種煎魚小事引爆,而即使不是因為煎魚,日後也必定因其它小事而鬧得不可開交。同床早就異夢,離婚大概也是早晚的事,只是說~結婚那時,一定歷經不少困難,而結了婚,卻沒能好好珍惜,以後要再婚,通常都比第一次困難。

 
時間:2017-09-23 08:57
從文中來看,先生推了太太一把,也會手臂擦傷嗎?只有手部的動作,而手臂不會擦到的。那先生是在告什麼呢?除非他們二人後來有互毆成傷,才比較有可能。但以文中來看,沒提及他們兩人後來有互毆行為,所以先生的告訴,恐怕不成立,而太太告先生,比較可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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