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個文字和詞曲的創作者,我並不是那麼在意作品被盜版!~
被盜版代表我的作品是有被盜版的價值!是有人願意欣賞的!~
比起那些別人不屑盜版的作品,我只能苦笑一聲了!~
唱片圈有個說法!如果你的作品沒有盜版,這代表你還不夠紅!~
這樣安慰一下自己也還不錯啦!~
但是,盜版也會順便把作者寫上去呀!~
你去買周杰倫或蔡依林的盜版專輯,封面也還是他們呀!~
我的日記一向是開放的,可以複製,可以收藏!~
如果你要放到自己的日記時,也該註明是轉貼或是原作者吧!~
這是對原作者起碼的尊重呀!~
這樣據為己有的行為真的很不好喔!~
我曾為別人的日記幕後操刀,但這是我同意的!~
所以有沒有掛名就無所謂!~
如果你希望我為你寫一篇文章或歌曲當日記,那也可以呀!~
只要告訴我一聲那又有什麼問題呢!我很樂意的!~
我知道你是個正妹!所以會有很多肖豬哥會去看你的日記!~
也會留言誇獎妳寫的好之類的話!~
我在想那些肖豬哥如果知道原作者是個43歲的中年男子時,會是什麼臉呢?~
是不是也會如此的誇獎讚頌呢?~
但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我雖然沒有很多的網友粉絲,但也是有忠實讀者的!~
感謝臉紅紅為我發聲開出第一砲!~
7 臉紅紅
時間:2011-01-01 22:35
好面熟的日記...
感謝我的忠實讀者粉絲團團長小愛,妳真的有夠嗆的!~
直接留言戳破她的行為,還幫我打個廣告!~
8 小愛~♡
時間:2011-01-01 23:23
小姐)))這是我大哥~創作的日記~
寫歌的人(榮哥)【住戶編號:1941483】~
請遵行智慧財產權!請勿盜用!(((氣)))
感謝TINA妹子火力支援,妳也是小辣椒一枚呢!~
Tina感興趣只為拿水晶
時間:2011-01-02 22:32
這位小姐
你看清楚
這篇日記不是我大哥PO的
你最好是將他註明這是
寫歌的人(榮哥)【住戶編號:1941483】所寫
要不然我們將檢舉你盜用他人文章
在此向這位網友呼籲一下!~
我的日記不是第一次被盜用了!~
所以我也不會要求妳要刪除!~
我也不會去向管理員檢舉妳的,但下次請註明是轉貼或原作者!~
我還是歡迎妳把我的作品複製去妳的日記的!~
畢竟,美女的日記是比較能吸引人去看的!~
而那些留言的肖豬哥們,我只能說:你們的稱讚我收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