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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結標公告:拍賣愛情成功了^^
作者: 新海元 日期: 2008.10.20  天氣:  心情:

【結標資訊公告】
 1.本拍已於08/11/08由一位很棒的女生標走了!依約定在此宣告結標資訊,請各位看倌別再下標嚕!
 2.拍賣商品原文備查,若未依拍賣內容兌現,得標者還是可以退貨的...^^
 3.即日起新海將嚴格執行本拍開出的所有支票,並以新海之名發誓,絕不讓這些支票為芭樂票或嘴炮票...
 4.經詢問得標者意見,本站將不關版,因此成田空港飛行日記還是會持續存在...^^
 5.
因本拍已結束,因此本拍之前所開出給其他投標者的各項服務,將自動失效,將各位客倌務必見諒...

【特別感謝】

 1.各位投標者的熱情贊助,可惜本標真的只有一個,不能讓大家如願...
 2.感謝熱情為數眾多應援團、加油團及拉底賽團
讓本拍和菜市場一樣熱鬧非凡...
 3.感謝
就是♡滾球會長猴老大的情義相挺,創造出本拍可以順利出售的意外契機...
 4.
感謝兄弟象努力奮戰打進總冠軍賽,為本拍出售創造出話題點,順便也得感謝六兩熊...
-----------------------------------------------
【商品說明】
拍賣商品:新海元的100%愛情所有權。
說明:所謂的100%的,指的是本商品只能有一個人能100%擁有、新海會100%的付出,
   至於是不是得標者心裡想像的100%可能就不一定,不過這需要得標者與新海一起配合啦...

商品內容包括:
一、新海元的100%愛情所有權。
 (含室友權、女友權及未來老婆所有權,因為新海規定她一定會是同一個人)
二、產品規格刊載於個人資料及日記中,並保證一切屬實。
三、相關待遇請參考成田空港飛行日記。
四、
三個月的商品鑑賞期,若不滿意無論任何原因一律接受退貨。
五、保證絕非黑心商品,不含三聚氫胺、毒銨粉、劈腿、暴力、欺騙等成份,賣家將提供相關證明。
六、結標後將公告結標資訊於本站,或經得標者同意後直接關站。
七、隨貨附贈
  1.新海機車後座所有權:任何人要坐它得先經過買家同意。(請參考:
嬉皮機車情人夢/第63話)
  2.新海養豬場唯一居留權:新海的女友在交往後三個月至少重三公斤,因為會被新海帶去到處吃美食...
  3.新海咖啡館永久且唯一的VIP資格:喝新海煮的咖啡終生免費,再送專用情人咖啡杯一個。
  4.美容保健食品免費使用權:因工作關係可以拿不用錢的,而且讓女生變美是男生應盡的責任與義務...
  5.還有許多隱藏版功能,族繁不及備載,線索都在成田空港飛行日記裡...

【十大保證】New!!
 為證明本商品絕非唬爛騙人,特別將保證內容在此註明,白紙黑字真憑實據:
 1.新海會提供身份證證明未婚。(我不會偽造啦,那也太難了吧)
 2.可以免費到新海家吃精心料理的大餐。(這樣新海的家人和小狗也都認識了)
 3.新海會帶得標者參加新海公司的員工活動。(這樣新海的同事都全認識了)
 4.新海會帶得標者去吃新海親戚朋友的喜酒。(這樣新海的親朋好友全認識了)
 5.新海絕對不會以任何藉口跟得標者借錢。(有此行為者動機就很可疑了)
 6.新海會提供手機、辦公室和家裡的電話給得標者。
 7.新海會在手機、皮夾等處貼上與得標者的合照或大頭貼。
 8.得標者將可獲得新海的所有部落格及即時通的帳號密碼。
 9.
除了工作時間外盡量隨傳隨到,若不能到則需提出證明。
 10.新海將更改公寓狀態為死會並公告,且將是否關站的權利交給得標者。
 
以上若有一項保證未在商品鑑賞期內進行完畢,買家得依廣告不實無條件退貨
 (PS.做完這十大保證如果還能騙人,那就真的夠神了,請大家幫忙想想做到這樣還能怎麼騙...-.-m)

【賣方資料】

賣方:新海元
評價:目前沒有負面評價
賣方的所有拍賣商品(1) 

【拍賣檔案】
目前出價:無。投標不一定就會得標喔!出現合適的投標者,新海會發出歡迎下標通知...
商品數量:只有一個
商品新舊:全新
所在地區︰台灣
開始時間:2008-10-11
結束時間:隨時可能結標
運送費用:免運費

【投標注意事項】
1.歡迎台南及高雄的買家參與投標,因為太遠的話,商品及多項售後服務無法送達
2.男性及未滿20歲者不具投標資格。
3.公寓資料刊載不實、換來換去及沒有照片者(可補)請勿投標。(因為新海從不騙人,更討厭被欺騙...)
4.已有男友、忘不了前男友、等待復合及不想認真者請勿投標。
5.感情狀況設定為「死會中,但不排除遇見更好的另一半」者不具投標資格。(新海不想成為這種人的另一半)
6.脾氣極度暴燥、任性到極點、愛找人吵架及容易不滿者請勿投標。(只要不是很嚴重就沒關係)
7.請先看過幾篇日記後審慎評估再行下標。(當然新海也會回訪)

【賣家聲明】
 1.感謝眾家好友前來點閱捧場,應援團、加油隊及LDS(拉迪賽)團人數直線上升...
 2.不過別只顧著LDS,不下標的也幫忙介紹一下啦...
 3.下標就有機會!因為賣家不求100分的買家,只求有心的買家啦,有心最重要...
 4.得標的買家也不見得就一定是最好的,但是對賣家來說,得標者就是唯一,幾分已經不重要了...

 5.歡迎前往愛情測驗卷進行測驗,但分數不代表一切,來做測驗新海必定回訪,死會的朋友賣來亂蛤...
 6.本拍下標區在留言板,不要走錯地方了喔!如果您是合適的投標者,將會收到新海的得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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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11-17 14:19
她, 44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17 17:22]:

精采是不敢當,只是誠實而已。
你住桃園我住高雄,我們素昧平生,第一次留言就指著我鼻子罵我是欺騙別人感情的下流敗類,該不會又是聽了誰的指使吧!如果跟我素昧平生的你,能提出我是「欺騙別人感情的下流敗類」的證據,那我倒真的很期待...

 
時間:2008-11-17 08:35
他, 39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17 17:16]:

整件事情在詢問那四位收到結標通知的朋友後,
已經有了答案。樓上兩位大概也都是同一人派來的打手吧!
想要什麼就光明正大去爭取,別搞這種低三下四的小動作,
攻擊和污衊別人,並不會證明自己就比較好。
也不會因為這樣就能得到什麼,徒然讓人看不起而已。
我沒有想要跟人爭什麼,但是也不能容許別人隨便侮辱我。
老話一句,有證據請拿出來。

花了一點時間調查後,我已經退出那裡了,
講到這裡應該就很清楚了,面子裡子都還有幫大家留住,
如果各位還是不肯放手,那麼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吧!

 
時間:2008-11-17 00:18
他, 39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17 00:56]:

在公開場合公佈別人的私人留言,而且還不是留給您的留言,在道德上該怎麼判斷那就不用說了,更何況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的妨礙秘密罪。如果您用的是不當的方法取得我的私人留言,那麼還會再加上一條竊盜罪。而到現在您沒有提出任何實際的證據來證明您對我的指控,那麼又是一條妨礙名譽罪。有空請去問一下您的法律顧問。不過您放心,我不會告您,但如果您這種心態不改,不保證以後不會有人告您。
至於整件事情是不是如徵友文上所寫的一樣,您要怎麼看我根本不在意,我只需要證明給得標者看就可以了。
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我會為我寫過的東西負全責,您也要為了您的留言和行為負全責。

 
時間:2008-11-16 21:18
他, 39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16 22:15]:

您是不是輕挑武斷給人亂扣帽子、沒憑沒據惡意猜測,
您的留言都會放在這裡讓大家公評的。

「如果是妳下標我馬上結標」這句話,我只對四個人說過,
但那四人絕不可能有您,至於您是怎麼知道的,
是別人洩密?還是您當駭客去偷看?老實說我沒興趣。
偷到這句話就以為抓到把柄,您偷到多少我跟別人的「私人對話」,
可以全貼出來,新海還沒有那麼禁不起考驗。
本版包括得標者所有人都在看,新海敢不關版就敢接受所有挑戰。

我不需把您加入黑名單,也不必靠您衝人氣,
您若需要人氣,我可以幫您整理您的留言,
花個50塊登廣告讓大家來公評。
善意的指教,新海虛心接受;惡意的中傷,新海也會全力反擊的。

 
時間:2008-11-16 08:19
他, 39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16 17:00]:

那麼我想請教一下,我是做了啥壞事或有把柄在您手上嗎?不用什麼你知我知,什麼爆料出來,有的話歡迎公佈。
我一直相信所謂的教養,就是會以禮貌及善意去對待人事物,您光憑惡意的猜測而且沒有任何證據做這樣的指控,讓人很難苟同。
樹多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癡,這是我唯一認同您的話,因為從您的留言中再次證明此言不虛。部落格是私人地盤,您不認同可以提出質疑,但我不接受惡意的假設性指控。
您的留言我不會刪除,就跟我的日記一樣,都會在這裡接受所有人的檢驗與公評。

 
時間:2008-11-16 07:55
她, 37歲,亞洲其他,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16 17:17]:

部落格的確是公開的地方,但是另一個層面來說,它算是公開的私領域,部落格的版主就是老大,老大不爽要刪要踢都可以,因此進到人家的部落格,就應該保持最基本的禮貌。
我重回公寓後回了幾百封留言和回應,每一封我都很認真的回應,即使和我有不同看法,對我有質疑,我都會盡力詳細回答。但是,對於不實的指控,惡意的攻擊,我也會全力反擊回去。試問,如果有人在沒有真憑真據的情形下,到一個女生的部落格影射她到處討客兄,到一個男生部落格裡說他是個騙子,這樣可以嗎?
沒有必要為了少數的人鎖文章,重點是,這樣的人也不配。我的文字是寫給所有人看的,並不是那些連做人基本禮貌都不懂的人看的。

 
時間:2008-11-16 07:52
她, 37歲,亞洲其他,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16 17:08]:

茶妹耶,我認為你完全了解我拍賣的意義,但是你怎麼會認為他說的有道理呢?
拍賣是我的行為,競標的動作是投標者的行為,有一樣嗎?

而且「主動尋找買家」,我有到處要電話要msn約見面嗎?
強迫推銷更是笑話了,我有逼任何人前來投標嗎?
文字遊戲四個字對我來說更是一種侮辱,我很認真看待這件事,此人竟將我的文字說是文字遊戲,說得好像我是拿文字來騙人似的,這樣的指控我絕對沒辦法接受,因為這真的是一種很嚴重的污衊。就算是開玩笑,也未免太過份。

 
時間:2008-11-15 10:08
他, 39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16 03:49]:

呃...這位仁兄,您踢館會不會踢得太超過了點啊...
1.這是拍賣品,不是競標品,願者上門投標,何來主動尋找之說?
2.同上,您說的強迫推銷,根本就是不實指控。
3.文字遊戲?新海向來是說得到做得到的男人,成田空港飛行日記寫了七年沒人懷疑過。您用如此輕佻武斷的態度隨便給人扣帽子,會不會太超過了點啊?
您不喜歡這篇文章,可以不要看。
但是,不要隨便曲解和抹黑別人好嗎?

 
時間:2008-11-14 00:58
她, 37歲,亞洲其他,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14 12:01]:

呵呵...關版很容易,不關版在這裡接受所有人的批評和考慮,就不容易了...所以我才說,關版是我原意,因為新海重回這裡,目的也只是要找到屬於自己的愛情而已,目的達到了,嘿嘿...
但是,很多事情,並不是我說怎樣就怎樣的,就算這件事是好事,但是還是要尊重一下對方的意見會比較好啦...而且這個版,得標者也有在看,就某種程度上來說,這又是另一個證明了...

 
時間:2008-11-13 17:27
她, 31歲,南投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14 12:01]:

感恩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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