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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求敗:兩光律師到處是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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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10/02/27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兩光律師到處是 日期: 2010.02.27  天氣:  心情:
民事訴訟法第232條
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
裁定更正;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
前項裁定,附記於判決原本及正本;如正本已經送達,不能附記者,應製
作該裁定之正本送達。
對於更正或駁回更正聲請之裁定,得為抗告。但對於判決已合法上訴者,
不在此限。

第467條
上訴第三審法院,非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D<

預祝大家元宵假期快樂!!![-o<

%%-%%-%%-

涉及貪污曾遭收押的民進黨前縣長陳明文 以壓倒性的選票超過形象清新的國民黨對手
當選立委

臺灣的選民水準#-O特別是雲林 嘉義等中南部的

唉!!!

形象清新的陳學聖 也輸給備受爭議的民進黨黃仁杼

b-(

選民難道不支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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