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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民眾在台北市開車,一定要特別注
作者: 媛柔 日期: 2011.02.26  天氣:  心情:
         民眾在台北市開車,一定要特別注意這位刻意製造假車禍的運將。 **「假車禍詐財 運匠三年撞22次」**本文摘自聯合新聞
     計程車運匠林傳益,三年內發生廿二次車禍。檢警查出其中六成是他故意製造小擦撞,藉機詐取賠償金。由於他會打電話給對方說「我知道你家住哪裡」,讓人心生畏懼,台北地檢署日前聲准羈押他後,昨天依詐欺取財、恐嚇取財等罪起訴。

        檢方指出,林傳益(五十一歲)製造車禍後,大多會等對方以為沒事離開後,他才打電話報案誣陷對方「肇事逃逸」。當警方趕抵現場處理時,林表示沒有受傷,希望和解,輾轉取得對方電話,再詐欺、恐嚇支付賠償金。


       不過,他每次僅索討數千元,事過境遷後,許多被害人大多不願再追究,只有兩人出面向檢方指證林傳益的犯行。


       檢方起訴指出,前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八時,林傳益駕駛計程車經過台北市農安街與建國北路口時,擦撞謝姓婦人機車。一個月後,他打電話給謝婦,要求賠償一千五百元,電話中還稱「我知道你家住哪裡。」


         前年九月十一日下午三時,他駕車經過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時,利用吳姓男子駕駛的計程車變換車道時,故意和對方車禍,要求賠償八千元,並恫嚇稱「你家住中華路嗎?」讓吳心生恐懼。


       後來雙方鬧上台北簡易停調解,林傳益竟出示印有律師事務所特助職銜的名片,讓吳姓司機誤認林很懂法律可能要提訴訟,而交付八千元賠償金成立調解。後來吳覺得好像被恐嚇,報警查出林車禍率高得異常。


       檢方調查發現,林傳益外甥曾是名片所印之律師事務所律師,他曾負責接送外甥開庭,但事務所並無特助職銜,也不知道他印名片使用。


【2011/02/26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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