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女生真的很敢,也令人覺得非常『莫名其妙』,昨天接孩子出來玩了一天,當我送孩子回到『約定送回處』。一回到阿姨家剛坐下來要吃晚餐,卻接到孩子的爸『同居人』,用孩子的爸手機號碼 ,撥電話來向我『興師問罪』,質問我之前,為何找警察去她們家作『家暴通報和調查』?我想在當時那種狀況下,而兒子又一再的向我『電話哭訴』,對方又有『嚴重的精神病病史』,我相信任何一個為人母者,遇到這種狀況,一定是先會同當地管區警員『一探究竟』,更要『查明事情的真相與來龍去脈』。 目前這件案子,在社會局那裡已作『結案動作』,但社工已將全案通報給孩子就讀的學校,老師也會很注意孩子的『身體狀況』。因為唯有學校老師,也跟著關心與注意,至少我會比較安心一些,因為這樣,至少孩子的爸和同居人,比較不敢隨意虐待和毆待小孩。 只是我不免擔心,對方和孩子的爸對孩子的教育方式。因為孩子的爸和同居人,竟然都無業整天寧願賦閒在家,而孩子的爸『同居人』也不工作,只會坐等社會局每個月的『低收戶補助』。甚至上回大陸首富陳光標來花蓮時,他們明明不是窮人,孩子父親的同居人卻 仗著自己是『低收入戶』,叫孩子跟著去領陳光標給的五百元現金。令我真的對他們,對於孩子的『教育方式』捏一把冷汗,因為大人們『嚴重扭曲的佔便宜心態』,也是如此的教育孩子,讓我不得不,對孩子另外施行『再教育與耳根面命、叮嚀』一番。 而我也讓兒子利用空檔,用『公用電話』和遠在中壢的爺爺、奶奶『通電話』,因為上一代的恩怨,沒有必要牽累和影響到下一代,孩子的奶奶之前對我不好是事實,但他們之前將我孩子照顧的很好,也很用心在照顧我孩子,我希望兒子可以藉此撥通電話到中壢,讓他的爺爺奶奶可以稍微放心和安心。畢竟老人家,最企盼的也是聽到兒孩的來電與關心、貼心 話語。雖然孩子的爸,因為要追求『自己想像的愛情』,而因此而完全不和自已的父母聯絡,但那是他們家的事,我『不予置評、也不介入』。我只要求兒子,對爺爺奶奶應盡的孝道和問候,一定要做到。如此而已! 至於那打電話來向我嗆聲的女人,老實說我根本不想理會她,因為她尚未得到同居人『家人的認同』,那是他們之間的事『與我無關』,我『不想介入』也不想再淌這趟渾水,而我也不會理會她的嗆聲,只告訴她:『凡事應『適可而止』,來電請說重點,如果沒有事那我要掛電話了。而如果她再繼續撥電話,對我『電話騷擾』,就不要怪我不客氣,採取『行動電話錄音』方式,蒐證控告她『騷擾』。 而我也知道兒子與那女人『處不好』,甚至連叫都不叫那女人一聲,不是叫名字就是叫對方喂,我也有指正兒子,告誡兒子還是要尊重對方一下。但兒子也有他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坦白說兒子會不會接受我的建議和教誨,也是要看對方能不能用『實際行動』,來讓我兒子改變對她的態度。甚至女兒雖然是表面聽那女人的話,但有時也會偷偷欺負那女人的小孩,我也告誡我女兒,絕對不能夠去欺負別人。那女人的小孩是『無辜的』,她是姊姊-絕對不能夠去『以大欺小』。 我相信這些種種,當那女人決定要和孩子的爸同居在一起時,自己就要好好去想清楚和考慮清楚,而不是在一起之後,才來找我向我抱怨這些事情。畢竟,『後母本來就比生母難當』,既然自己已決定好要當『後母』,就得自己去承擔一切的後果。至於孩子的爸,站在我的立場,我只尊重他是孩子的爸。如此而已!我絕對不會再讓自己走『回頭路』,因為孩子的爸在我眼中,只是『爛人一個』,這種人沒必要,讓我再對他『死心塌地』的付出一切,更沒有必要,讓我再介入他們之間的『感情漩渦』,再爭取他,因為『他真的不配也不值得我再爭取他。』我相信我自己一個人,一樣可以過的很好與自由自在,我更沒必要『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去強留一個『早已沒有任何感覺的人』留在我身邊。 ( 後記:而坦白說:我心裡也真的有點覺得那女人真的很『莫名其妙』,之前同住『空軍官舍』,她外遇而她老公豪賭,時常會打她,她受傷之後,也是第一個會去找我們求救,和要求我們去幫她,請她老公看在我們的份上『手下留情』,我們之前看她這樣覺得她很可憐,就很照顧她和幫她,甚至我那時有好吃東西和好玩的地方,也都會找她去玩和去逛逛,甚至都是我幫她『買單付帳』,而她竟然完全忘記,別人從前是怎麼對她好,不但『恩將仇報』。甚至還在離開官舍的六年後,攀上自己前夫的學長,更離譜的是,竟然還敢打電話來向我『嗆聲和興師問罪』,我不想和她計較和爭論,免得讓這些老是『游走法律邊緣的人』,有『可乘之機和逮到把柄、話題』,可以『藉此向我勒索』。所以,對付這種人的最好方法,就是不要理她、更不要和她作『無謂的爭辯』。掛電話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