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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10/06/04
作者: 叫我金兆麗 日期: 2010.06.04  天氣:  心情:


去你媽的

聰明點好嗎?.不要傻傻的挺身而出.死的是自己
再你還沒真正的了解一個人的時候.請不要往前多站一步
因為有可能推你下樓的人.就是那個讓你挺身而出的那個人

妳說:到底誰在說謊?什麼日久見人心嗎?
我只能說虧你眼睛比老娘還大顆.卻看不見誰對你最真誠的心
在妳說這句話的同時,我倒想替他說,真的是日久見人心
他說過的,做過的,是大家都有受惠到的,但是到現在卻只有我一直站在他身旁
妳知道這是為什麼嗎?這就是真的日久見人心!
《因為了解而了解,因為不了解而誤解》這句話妳懂不懂?
今天如果因為妳不了解他,所以你選擇去誤解他.這我可以理解的
或許對方暫時在這陣子跟妳熱絡許多,然而妳忘記了他曾經對你所做過的事情
這我沒辦法諒解.我也沒辦法接受!
妳不是個不懂事的女孩.應該在事情的真偽裡面探討.而不是一昧的傷害對妳沒任何攻擊性的人
不管是看在他眼裡,還是看在我眼裡,我都覺得好難受…好痛


通常被認定好的人,做了100件好事,只要做錯一件事情,他就被認定十惡不赦
通常被認定壞的人,做了100件壞事,只要做對一件好事.就被公認他改過自新
妳知道這是爲什麼嗎?因為人是盲目的,也是健忘的!


我從以前一直在日記強調過,人絕對不能忘本,忘本的人不能稱之為人
在公寓這段期間,我一直陸陸續續看著自以為多情多義.卻一直忘恩負義的人
在我身邊圍繞著,走了一個又出現下一個.媽的…以為老娘在做慈善事業嗎?
請問你們可不可以都去死啊?可不可以啊?去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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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05 16:46
她, 34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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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04 19:49
她, 43歲,桃園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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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04 18:59
他, 99歲,高雄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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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04 12:19
她, 36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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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04 11:31
他, 35歲,高雄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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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04 11:22
他, 43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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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04 08:51
他, 44歲,高雄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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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04 08:29
他, 45歲,台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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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04 08:05
他, 45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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