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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守神的誡命
作者: 媛媛 日期: 2017.05.31  天氣:  心情:
主題:守神的誡命
經文:約翰壹書二章3〜 4節
主耶穌藉各種方法啟示、教導我們,祂的話「是可信的」,我們曾因祂各種應許,進入恩典中(提前一13~15)。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照真理而行,可證實祂的話語是有權柄(太七29),祂的話不只是一種知識,而是帶有生命、有創造力,讓人的生活進入光明中。認識主耶穌是中保,祂能夠帶人進入光明之中,享受神豐盛的恩典。
當初門徒在跟隨主的時候,曾有過血氣、驕傲、莽撞等無知的舉動,仍蒙主不斷的赦免及教導,直到主完成十字架的救恩,他們得了主的贖罪之恩,才認識主是中保。藉著祂,人們才能與神和好,所以他們「照著主的話行」,領受五旬節的聖靈,重新得力,真正享受與主靈交的喜樂,與主在光明中行,生活充滿著希望。
我們一旦有能力照著主的話行,就知道祂真是我們的中保,的確能改變我們的生活。有某個教會,經常在開會時爭吵,檢討之後,知道凡事要遵照聖經的話行,既然經上說:「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加五25~26)因此決定每次開會前三十分鐘先禱告,果然有了功效,就不再爭吵了。凡認識主是中保的,就知道藉著祂可以離棄罪惡,享受與神相交的樂趣,如同接上電源,心靈的燈一亮,明白遵守主的誡命是一條活路,可以領受主無窮的福氣。因此認識主的,必遵守主的誡命。若要測試人是否認識主,就看他是否遵守主的誡命?(太七21~23)第4節:真理不在他心裡了,為何真理不在他心裡呢?若沒有真理的靈光照,就無法明白中保的真理,有的人雖然得了寶血的潔淨,卻疏忽與主的靈交通,沒有能力遵守主的誡命,真理就不在其心中了。可見少禱告,少有能力,漸漸就不認識神。
回應 : 主啊 ! 祢的話「是可信的」 , 我要遵守祢的誡命 , 能夠帶領我進入
光明之中,享受神豐盛的恩典。
禱讀:約翰壹書二章3〜4節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裏了。
Q T:約翰壹書二章3〜 4節
【約壹二3】「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
〔原文直譯〕「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據此,我們便曉得我們已經認識了祂。」
〔原文字義〕
「遵守」保守,看守,守衛;
「誡命」命令,規條;
「曉得」知道,明白;
「認識」(原文與「曉得」同字」)。
〔文意註解〕
「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
『若』指出與神相交的另一個條件,1~2節乃消極方面的條件,3~11節乃積極方面的條件;
『遵守祂的誡命』指遵守主所賜給我們的彼此相愛的命令(參約十三34)。
「就曉得是認識祂」
『曉得』指主觀經歷上的瞭解、知道;
『認識祂』亦指主觀經歷上對主的認識、知道。希臘原文有兩種認識或知道,一種是客觀道理上經過學習所得的認識(oida),另一種則是主觀經歷上經過體驗所得的認識(ginosko),本節的『曉得』和『認識』均為後者,但時式不同,『曉得』是現在式,而『認識』則是完成式,含有已經開始認識,並且還在繼續不斷的認識。
〔話中之光〕
(一)我們不但需要靠主耶穌修復與神相交的關係,並且還要靠遵行主的命令,來促進和發展與神相交的關係。
(二)真正「知己知彼(主)」的密訣,乃是實際在生活行為上經歷和體驗主愛的心腸,身體力行主愛的命令。
(三)信徒不可僅藉頭腦的學習來認識神,並且還要藉親身經歷主的話來認識祂。
(四)凡是不能使我們定意遵行神真理的任何知識,都是空洞而無價值的,正如當日的祭司長和文士,明知彌賽亞要降生在伯利恆,卻無意隨同東方的博士去尋訪(參太二1~8)。
【約壹二3】「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
『曉得』、『認識』原文是一個字,都是經歷的知道。
『誡命』當譯為命令,主耶穌沒有賜人誡命,新約只有一條命令,也不講十條誡命。一個人切實的愛弟兄,我們就可以從經歷裏知道,他是在經歷上認識了主(約壹三14;四7)。── 牛述光
【約壹二3】諾斯底主義者自稱對神的認識是沒有人可以比得上,卻沒有興趣去遵守其誡命。這種知識十分空洞,而且毫無價值。── 麥當奴《約翰書信》
【約壹二3遵守祂的誡命】「遵守」一詞,在希臘文有儆醒順服之意。我有一個朋友在越南作宣教士,遭遇許多問題。一日,他約同幾位宣教同工懇切祈禱,神也為祂兒女帶來復興。當時越南正在戰火之中,信徒生存岌岌可危。當神的靈對人說話時,就曉得當日信徒家中,竟有偷偷供奉偶像。約翰提出警告,這人口裏說認識神,在暗中卻不順服;就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他心裏了。── 艾理德《約翰壹書的研究》
【約壹二4】「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裏了。」
〔原文直譯〕「那說『我已經認識了祂』,卻不謹守祂的命命,乃是說謊的人,並且他的裡面沒有真理。」
〔原文字義〕
「認識」知道,明白;
「遵守」保守,看守,守衛;
「誡命」命令,規條;
「說謊話的」虛謊的;
「真理」真實,真道,誠實;
「心裏」裏面(原文無「心」字」)。
〔文意註解〕
「人若說我認識祂」
『人』意指自稱是信徒的人,包括異端假教師和失敗的真信徒;
『若說認識祂』許多人喜歡自認為認識主者,藉以高抬自己、教訓別人。
「卻不遵守祂的誡命」
『遵守』原文是現在時態,表示不斷、恆常的行動;
『不遵守祂的誡命』指未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表現出愛弟兄的行為。
「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裏了」
『說謊話』指其自我宣稱認識主的話,和其實際的行為相背;
『真理也不在他心裏』指真理的道在這人的裏面顯不出功效,如同無有。
〔話中之光〕
(一)正確的信心,是正常生活的基礎;我們從一個人的生活為人,可以看出他有否正確的信仰。
(二)基督徒雖然會偶而犯罪(參1節;一8),但在正常的情況下,生活行為遠離罪,並遵行主的誡命。
(三)口稱認識主,行為卻違背主命令的人,乃是世上最大的說謊者。
【約壹二3~4】“誡命”的原文是entolas,跟下文第7節的命令,和約十三34的新命令都是同根字。若引用本節作為謹守十誡的根據,因而也該守安息日,是牽強的解釋。
按本書的三23指出:“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可見一切信靠基督的人,認識基督是救主的人,起碼都己經遵行了神所要求的最重要的命令。反之,還未遵行這命令的,就還沒有認識主。
遵守主的命令就是認識主的明證。認識主是遵行主的命令的力量。就如我們若認識誰是我們國家的元首,就尊重他的地位,毫不猶疑地遵行他的命令。――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回應詩:豐盛的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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