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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有說誰想離婚嗎?
作者: Oo無能天使JCanny 日期: 2008.08.28  天氣:  心情:

真是天大笑話,她想離婚....之1/2/3 我有說出誰想離婚嗎?

誰?阿白?阿呆?還是路人甲乙丙?

請問,我有說過嗎?

那是我的日記。

我用自述+她述來寫日記,
寫的是『她』的心情,
和『她』的告知、
以及我的感覺我的心情。
我有提到過我自己的什麼碗糕對男主角的一廂情願看法嗎?

我的人生沒什麼不幸,再怎不幸,我也不會去捏造我朋友的故事。

可是,居然冒出一個男主角,具名把我拿出來【警告】?!

我需要去跟誰求證?跟這個自稱男主角的人嗎??

我說的故事是來自我自己的朋友的告知,包括她的吶喊、她的眼淚....

這個自以為男主角的人,我哪知你壞不壞?好不好?跟你生活的人不是我!


跟我朋友生活的那個真正男主角,在我感覺像惡魔;而你是嗎?

你要告我??我才應該告你咧!!

我寫我的日記,有哪裡毀謗到你?

你婚姻生活是否美滿,我不想管。就算你的遭遇跟我日記多麼有可能雷同,我都不是在說你!

如果你不懂生活法律的話,那歡迎你繼續張貼文章,看看這裡幾萬人,誰會知道你的愛情故事?
而又有誰,會認為你就應該是男主角?

如果你正好是男主角那種類型的話,你可以趁便了解一下女方可能的想法...

我沒一件事是自己捏造的。我朋友的故事,是我朋友告訴我的。

每一個字,我通通唸出給我朋友聽過。電話紀錄上法庭的話可昭公信!

你最好趕緊跟我道歉!!

請記住,我那日記,只是寫我的一個女朋友。你若要硬賴跟你有關,我絕不阻止。任何人想來對號入座,都OK!!

怎麼?這年頭,不能寫自己聽到的事情??不能寫自己的懺悔??

你日記不拿下,我就會貼上你日記連結、並且提告;讓住戶順便一起比對看看,你到底真的是男主角嗎?
讓住戶一起閱讀,看看我做錯什麼?

另外貌美的XX小姐,歡迎你繼續上這所謂男主角的MSN去告知此事吧~

要不然就是來連署,超過50位,我就分享你這位自己猜測為男主角本尊的帳號??要不要這樣無聊呢?

最後只想告訴你,我朋友快要崩潰+煩死了,我心疼的是我朋友,至於你這個不是男主角的男主角?你的事,不干我事!!

我在乎的只有我朋友,我聽到的也來自我朋友。你若自己也有婚姻問題,請自行處理。別反過來咬我!+毀謗我!

還有,如果你發生類似的事,我只能說自己的問題請自己解決~請你保重!


8/28晚間9:00補述~

4.你說:2008-08-28 20:58:34
好ㄚ,你這麼愛對號入座,請問你如何得知那些話不是女主角自己說的?

那個男主角,在我聽來,是那麼骯髒,請問你是嗎?

那男主角是魔鬼耶,是山頂洞人耶(女主角的留言),你是嗎?

如果你要自己在這裡丟臉,那你繼續。不想陪你了! 

3.你說:2008-08-28 20:36:17
除非你先證明是在寫你。
再來證明說,那些是我捏造、而非我朋友自述。
否則你的行為已經造成妨害名譽。

作者回覆 [2008-08-28 20:54:12]:

妳以為沒寫名子就沒問題了嗎
我會笨到證據沒找全就警告妳嗎
就你有讀書嗎..妳少在那裡丟人了
 

2.你說:2008-08-28 01:13:01
我寫的是我朋友,不是你。
你不需要自己在這裡亂毀謗。

作者回覆 [2008-08-28 16:51:12]:

妳當別人是白吃嗎.不要在哪掩耳盜鈴..隨便問都能知道你再說誰..我那封信就是要給你的...別再自欺欺人了 

1.你說:2008-08-28 01:12:16
捏造文章??

請問我日記裡面有提到誰是誰嗎?你為何要自己亂七八糟對號入座?

告我?你拿我暱稱當標題,應該是我來告你吧?

不要自己猜自己對!

這一篇我已經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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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9-01 08:28
她, 52歲,台北市,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02 00:43]:

孩子已經流掉~目前得知輪廓如此。

不清楚真正的男主角,是不是也只有關心他在日記裡被兩個女人感受的程度而已?!

 
時間:2008-08-30 23:47
他, 54歲,亞洲其他,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31 00:36]:

他說白痴都知道...
意思是,凡知道的都是白痴?不知道的不是白痴?

是這樣解釋嗎?

那好,解套了!!
你,不是白痴!!

 
時間:2008-08-30 18:48
他, 39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30 19:11]:

貼我的是所謂男主角。不是『她』...

我只是覺得自己很悲哀,為什麼不可以寫自己的事?
我的生活就是實際聽到、看到、感受到一些事,我為什麼不能寫??

 
時間:2008-08-29 23:02
他, 39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30 18:38]:

我突然這麼想,那個人夫,如果認為日記是在寫他,那他卻只在意他被寫的不好?卻不在意老婆過得不好?

這麼自私的人,他老婆還要袒護他、維護這個折磨嗎?

 
時間:2008-08-29 19:43
他, 43歲,宜蘭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8-29 02:26
她, 38歲,彰化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30 18:38]:

我突然這麼想,那個人夫,如果認為日記是在寫他,那他卻只在意他被寫的不好?卻不在意老婆過得不好?

這麼自私的人,他老婆還要袒護他、維護這個折磨嗎?

 
時間:2008-08-29 00:12
他, 37歲,雲林縣,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9 00:21]:

那個人說,我寫的太明顯,白痴都會知道是誰?!

好吧,他如果真認為是他自己,他怎都不承認這些是在描述他?
既然不認為是在描述他,怎麼可以說我在毀謗?

我開玩笑跟一個住戶好友說,好友常寫他家的貓咪,那有經過他家貓咪同意嗎?
有人寫他公司的事情,那有經過同事、主管同意嗎?
有人分手了,寫出失戀,那有經過前戀人的同意嗎?

他要我經過查證,問題是,那個混帳男主角我根本不想去接觸,我寫的是女主角的口述..有本事要這個自認男主角的去查嘛!!

 
時間:2008-08-28 03:30
她, 38歲,彰化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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