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204332
 Q妮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開心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手受傷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愛不等於能捨棄親情
作者: Q妮 日期: 2011.06.04  天氣:  心情:
曾經我以為

愛可以是一切

愛可以讓我放棄家人

但最後

我沒有因為愛捨棄我的家

也許

在家會吵鬧

也許會因為吵架而冷戰

但最後

在外頭所受到委屈和不甘心

也會因為家裡

而消失殆盡



能值多少?



能值多久?

家人可以永遠包容你的缺點

愛能嗎?

愛只能不斷發現你的缺點

而要你更改

到最後

累了

就這樣結束了!!

何必??

有些人為了愛

飛奔天涯

那是最傻的一切



是永遠的避風港

就算沒了愛



也會永遠在。
標籤:
瀏覽次數:290    人氣指數:5210    累積鼓勵:246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開心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手受傷
 
住戶回應
 
時間:2011-06-26 21:57
他, 43歲,屏東縣,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6-26 17:53
他, 43歲,屏東縣,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6-25 11:13
他, 35歲,屏東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6-25 09:23
他, 35歲,屏東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6-23 00:01
他, 35歲,屏東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6-14 10:46
親愛的住戶你好:
恭喜!你投稿「主題日記」獲選囉!
★請在6/16前以☆私密方式☆回覆管理員在你日記裡的留言,給管理員你的資料,逾期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海外朋友可以留下台灣親朋好友的資料來代收^^
(1)參加活動名稱:日記話題<你會為了親情而捨棄愛情,或為了愛不顧一切捨棄親情?>
(2)獲得贈品:《再一次心動》乙本
(3)公寓住戶編號
(4)收件人真實姓名
(5)聯絡電話
(6)郵寄地址(含郵遞區號)
我們將在6/16統一收集住戶個人資料,收到資料的14天內,將贈品以掛號的方式寄到您府上。
★注意!請務必勾選「私密回覆」來回覆此篇管理員在您日記裡的留言,以免個人資料外洩,謝謝!

公寓管理員
 
時間:2011-06-05 19:10
他, 52歲,花蓮縣,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6-05 13:13
他, 49歲,屏東縣,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6-05 09:14
他, 41歲,屏東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6-04 23:50
他, 41歲,屏東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