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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肯放手,傷的更久!
作者: 咩咩 日期: 2008.04.05  天氣:  心情:

原著:吳若權
愛情來的時候,讓人願意不顧榮辱。愛情走的時候,記得為對方留點面子。
面對情變的時候,很多無辜的人只會忿恨地向對方抗議說:「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不愛的理由有很多,不一定是因為你做錯了什麼。
什麼也沒做、做得太多、以及什麼對的都沒做……還是有可能分手。
不愛,有時候只是感覺變了,沒有理由,再多分析也無濟於事。


尤其,沒有經過歷練的戀情,既然開始的時候是架構空泛的感覺上,
結束時毀在抽象的感覺不對,又何足為奇呢?偏偏愈是這樣無疾而終的分手,愈是不能教人甘心。
因為不甘心,選擇以苦苦糾纏、惡言相向、哭鬧恐嚇……等策略的人,大有人在。


有一位男性友人的經驗十分特殊,當他誠懇向女方告白說:「對妳已沒有感覺。」時,
女方竟開口說:「要分手可以,先付三十萬給我!」其實,她並不想要貪圖他的錢,只是不甘心。
很多瀕臨破裂的感情,其實是靠單方面「你讓我很難過,我也不會讓你好過!」的關係在維繫。
問題是,這種勉強的愛情,貌合神離,又能撐多久?
愛情,是一支舞曲。
一定要兩個人心甘情願,踩著相同的步伐,依照相同的節奏,才能跳出曼妙的舞步。
當對方已經不想跳了,你硬要抓著他的手、拖著他的身體,荒腔走板地舞下去,這場舞跳得難看。
難道非得跌個四腳朝天、弄到你死我活,才願意曲終人散。


愈是不甘心的人,愈不肯放手。從這裡可以看出他內心缺乏自省的能力,
也全無自信,只是憑一股愚勇,毀了別人、也耽誤自己。
愛到盡頭,當對方提出分手,就讓他走吧!
不肯放走,傷得更久,對方不好過,自己又能得到什麼?
不要再苦苦逼迫對方留下來,也不必追問任何不愛的理由,當對方執意分手,就讓愛隨風而逝。
他得到他想要的,你得到自由。也許他會後悔,但你不必對他的決定負責。
而你,卻必須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啊!
所有不幸福的人生,都是被自己耽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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