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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分手一次就好
作者: 最好能一直發呆 日期: 2011.06.21  天氣:  心情:
有人到我的FB~PO了一則在姐妹掏上面的文章,(少康寫的喔,也是這個日記的標題)
看完之後就有了以下的想法...
或許,會不會是我們都想錯了呢?
不管分手還是復合都只是那麼一個動詞,
簡單明瞭,可惜的是大家都不會知道在一起到底是為了什麼...
所以才會像鬼打牆似的一再的輪迴,也許你對待家人就是這樣的一個方式,
妳(你)有想過嗎?家人可以這樣對待她,
可是~他(她)一個你從不認識她到雙方都有一定的認知,需要多久的時間...
如果我說~你(妳)花了一輩子的時間都還沒搞懂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
那你需要花多少時間去認識一個要陪你下半生的人...
我曾想過,如果~我說如果喔,我找一個女人跟她花了半天認識,下午閃婚,我們有沒有可能永遠幸福呢?
那又如果,我跟一個青梅竹馬相戀了15年,到雙方都成年(20歲)了,結婚~那我們是不是真的就會粉幸福呢?
可惜這兩個方案,都跟我無緣了,因為我的人生已經過了30幾個年頭囉(咳!!!真的年紀大了)
等等~我怎會兩個都否決呢???閃婚我一定可以阿,重點來了~閃婚我真的一定絕對可以阿,
錯!!!會想跟我閃婚,我當然會搞清楚對方有什麼目的啊,如果沒有目的,誰會喜歡我這樣的一個人勒,
可~我說句實話,依我的個性,有人找我閃婚,對方條件誘人,我一定不管三七貳拾壹,當場趴下感謝天地,
咳!!!抱歉~扯遠了,所以啦,有些事情雖然沒有絕對,可還是要多觀察多了解囉,
到這,有看到這個日記的人~去看看標題文章之後,再看一次這個文章,感覺就會不一樣囉,
希望大家也分享一下心得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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