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524526
 ☆ஐღ幸運草☆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採擷浪漫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煮鍋創意石頭湯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
作者: ☆ஐღ幸運草☆ 日期: 2009.02.09  天氣:  心情:
狀況1:
駕車時遇到警察揮手視意停車,要求拿出身分證件時。

做法:
微笑視意,然後拿出駕照、行照給員警看。
如果未帶駕行照時,
再把身分證拿出來,配合路檢。


狀況2:
員警要求下車,並且要求主動配合開啟後行李箱時。
做法:
告訴員警自己身份沒有問題,沒有理由配合,可駕車離去。

狀況3:
如果員警仍強制要求檢視後行李箱時。
做法:
請員警提出檢示理由,如員警仍認為有必要,
即配合其檢示,
並且要求員警【當場】填寫臨檢紀錄單。

狀況4:
員警如推稱未帶臨檢記錄單時。
做法:
保障自身權益,仍要求員警開具臨檢記錄單。
如果員警執意不肯,
記下背章號碼,然後直接撥一一○報案。

狀況5:
步行時,遇到警察臨檢,又未帶身分證時。
做法:
向員警告知自己的姓名、身分證字號、
家中電話,以利員警查證。

狀況6:
員警要求帶回派出所調查身份時。
做法:
當面拒絕,並再提供可辨識身份的方法,
大多數的員警如未發現攜帶違法物品或不是在深夜遊蕩,
多半不會刁難。

狀況7:
投宿賓館或到酒店等場所消費,遇到警察臨檢時。
做法:
在賓館或場所服務生協助下,配合警察查驗身份;
員警敲門時,可要求出示警察證件,
說明此次臨檢的用意。

狀況8:
合法賓館、酒店、舞廳等特種營業場所業者,
如果每日都被警方排定臨檢時。
做法:
向員警查明臨檢理由,並發函要求分局提出合理說明。

狀況9:
長期投宿賓館的民眾遇到警察臨檢時。
做法:
要求員警出示搜索票,否則可以不予回應。

狀況10:
遇到攔車盤查酒測,未飲酒卻被強迫酒測時。
做法:
向員警表明自己並未喝酒,多數員警都會先試聞酒味。
如果員警仍要求酒測, 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
還是吹口氣算了。


狀況11:
員警採取封鎖道路逐車攔查方式要求酒測時。
做法:
要求員警寫下臨檢記錄單,再配合指示決定是否吹氣,
做為日後法律訴訟的依據。
警方執行臨檢勤務應遵循釋字五三五號意旨,
人民對臨檢若有不服,
可於臨檢終結前提出異議,
可於臨檢終結後提出行政訴訟救濟。

對於警察的臨檢,民眾必須配合不得拒絕,
但可以要求警員出示證件,
拒絕臨檢警方可以『妨礙公務』罪名加以逮捕。
不過在臨檢時,受檢民眾可以拒絕讓警方登記電話及住址的要求,因為員警進行臨檢要求登記資料,是為因應督察單位抽樣確認有無造假,但如此要求並無法源依據。

根據『警察勤務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
臨檢必須在公開場所進行,但不能對受檢人之身體、
所有物進行搜查,而且除了現行犯或準現行犯之外,
受檢人可以拒絕出示身份證。

這是為了防止值勤員警『假臨檢之名,行搜索之實』。
譬如警方執行道路臨檢,要求駕駛人打開後車廂,
受檢民眾是可以拒絕,除非警方提出搜索票才得以為之。

因此,遇到臨檢盤查時只要僅記兩大原則:

一、臨檢必須是公共場所。

二、不能進入搜索範圍,包括對身體、所有物、住所的搜索,都是臨檢範圍之外,甚至要求非現行犯或準現行犯出示身份證在法律上都有疑義。

此外,警察值勤時的服裝儀容與攜帶裝備必須合乎規定,
否則民眾可以對員警進行『反臨檢』,
逕行向所屬單位告發,員警則可能遭受記點處分。
碰過無法無天,態度惡劣,存心找麻煩的的警察嗎?

不要跟他吵,拿起手機,
馬上打:「受理電話警政署督察室:02-2394-3644」,
把這電話輸入你的手機,以備不時之需吧!
請傳給你的朋友!

補充說明:
謊報個人真實資料,則觸犯刑法之偽造文書罪,
切勿謊報他人身分資料,以免觸法 .
標籤:
瀏覽次數:37    人氣指數:237    累積鼓勵:1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採擷浪漫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煮鍋創意石頭湯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