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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身分證遺失該如何?
作者: 航海王~ 日期: 2009.04.13  天氣:  心情:
重要常識: 身份証遺失 → 法令修改了



花三分鐘,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


身份証遺失時→法令修改了


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


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身份証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錯誤示範


(2)開立遺失三聯單 →錯誤示範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錯誤示範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

正確做法應馬上準備:


1.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二吋的


2.規費 200元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


[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 (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 ) 也可以 ]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 / 補 / 換 發手續


大約5-10 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 hxxp://www.ris.gov.tw/) ,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身份證


領 / 補 / 換發日」為主可上網查詢 hxx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


信用卡或貸款之類 ...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身份證


領/ 補/ 換發申請書 ' 來證明舊有 ( 原 ) 身分證已遺失作廢,申請一張



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況且戶政事務所


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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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4-14 07:31
她, 37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4-14 06:59
她, 37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4-13 13:29
她, 46歲,桃園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4-13 10:11
她, 54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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