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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駕車逃逸...。
作者: 快樂生活的熊 日期: 2008.12.29  天氣:  心情:
一如往常,準時在超商內上班,大概是禮拜日的關係,總是提不起勁,
包括了準備搬遷的事情,就讓整間店亂的不可開交,又有什麼比搬家更忙的,
大概沒有吧...。

新的POP(海報展示品)又來了,只見我的夥伴正努力的折著,其餘周邊環境,我
幫忙打掃,店長至少今天罵了我大概有三次多,雖然這對她而言不算是罵:

「怎麼這個不會印呀!」

「到底有沒有聽懂呀!」

「這你知不知道呀!」

已經習慣了...。

正當超商內我們正忙碌不堪的時候,一聲劇響,並夾雜著很沉的煞車聲,不一會兒,
大家將焦點投注在車水馬龍的街上,一場車禍就這樣發生,一個小姐驚慌失措的坐在馬路正中央,
所有車子都一一讓開,小姐帶著驚恐的神情自行走到馬路旁邊,大家都盯著她看,卻沒有人報警,
最後,我趕緊請警察到現場,小姐說騎車撞她的逃走了,不過她有記起車牌,我要她抄下來,
並且立即報警。

不過,在我報完警後,騎車逃逸的年青人就回來,說是他撞到的,我只能對他說,那你要向警察解釋,
因為他這樣已經算是駕車逃逸了,不能算是現場車禍,要被開單,看警察要不要放你一馬,
但我想應該不太可能,只見小姐依舊驚恐的無法忘記那個場景...。

所以,一旦發生車禍,不要立即駛離現場,而是要待在現場,否則將會被以駕車逃逸為由,開單、甚至坐牢,
這已經是我第二次處理車禍現場,許多人處理車禍現場,都只是在現場觀看,或是避而遠之,就是不願意
幫忙報警,一旦報警,要清楚說明現場狀況和位置:

第一、如有人員傷亡,必須立即先叫救護車,並冷靜依照救護人員指示說明現場狀況。

第二、立即報警,並請求警方協助,明確告知地址、或是顯現目標,並說明現場狀況發生,如:
機車和汽車對撞,或是機車和機車對撞,人員傷亡情況,有利警方立即到來。

第三、處理現場狀況,如沒有人傷亡,要將車輛自現場移開,移開時,必須在地面做上標記,
車子,則是在四角輪胎為主,畫上記號,可以的話,並且標示上車頭位置。
機車,則是標示兩輪半圓弧,以及手把寬度位置。
之後在將車輛先行移到路邊,如果沒人傷亡,並且車輛沒有移動,將會受到600到800不等的罰款。
但是,如果有人員傷亡,則不可以移動車輛,要等警方判定才可以移動。

第四、之後則是互相交換保單,以確保對方賠償問題,並要確定留下對方電話和姓名,或是要求保險人員
到場處理事宜。

以後遇到相關車禍,一定要冷靜、判斷環境、查看人員是否傷亡,並且立即報警,如駕車逃逸,最好是記住車牌,
這是最保險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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