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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同理
作者: 四文QQ 日期: 2011.05.06  天氣:  心情:
大家面對一些人事物想必都是人不犯我就不會犯人的情況吧!!

大家都知道

使用者付費



不要隨便動別人東西


這兩件事情是算做人還滿基本的道理






不知道反省的話那我真的不知道你腦袋裡裝的是甚麼糨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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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5-09 22:21
他, 36歲,新竹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07 18:42
他, 36歲,新竹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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