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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礙)
作者: 小風 日期: 2017.09.03  天氣:  心情:
當我這篇日記打出來之後,可能會造成某些人的反感
但我仔細思考之後還是寫了出來,
我常常碰到很多人要求轉發認養狗狗的消息,也看到了之前大溪收容所,因為受不了狗狗安樂死而自殺的女孩的新聞
其實很多人一直有個盲區那就是,不喜歡狗的人,其實根本不會去養狗,喜歡狗的人才會去養狗,所以會發生棄養
大部份都是從養狗的人手上放生的,還是就是原來的狗主人往生了,家裡人不想養,當然還會有一些原因
有的人養狗,可能是為了追女生,為了可愛,但他們都忘了,狗狗跟人一樣,也是會長大,會變老,會生病
有的人就因為他所養的狗,長大了,變老了,生病了而不要牠們了,因而才會造成一堆野狗在街上流竄
才會造成收容所大量的爆滿,每當我看到轉發認養狗狗的訊息,我想到的是能有多少人去認養
當然有的人會說,能認養一個是一個,但我覺得這所謂的認養其實是一件更殘忍的事,因為不可能全部都被認養
就好像給了一個希望,結果又失望,這樣還不如一開始就不要給希望還比較好
真正要解決這樣的問題,而且永遠都不會再發生,就要有領養登記機制(買賣登記機制).在狗狗身上打上主人的身份證字號
這樣一旦狗狗被放生了,及狗狗在大街上流竄,而產生更多的後代,全部由該主人負責,依遺棄罪(比照孩子)處理
這樣才是最根本解決問題的方法,不然不管再過多久,同樣的新聞還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
PS:多少人以愛之名行礙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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