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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怕什麼~~衝就對了~~
作者: Daven 日期: 2010.06.28  天氣:  心情:
這明明是愛~~為什麼卻不能去愛?

這是本週的話題???

我才要問為什麼不能咧???

對於我來說~~這種問題跟本不是問題!!!

我一向是喜歡就說出口的~~~不管對方有男友有老公甚至是T也無所謂

因為喜歡一個人卻不讓她知道對我來說很難受~~~

我憋不住~~~

要我跟有感覺的人當普通朋友~~殺了我算了

不知道為什麼有些人不敢說~~暗戀這詞彙在我字典裡完全找不到

想想看~~本來就不認識~~告白了~~或許有機會認識或是在一起

失敗了~~了不起也是不認識而已~~~

就是一個從零開始的投資~~~不會變成負數

最慘也就變成零而已~~~

但是不告白永遠都是零~~~~~

這種不會賠本的機會哪裡找ㄚ~~~有說有機會的啦

喜歡就大聲說吧~~~有感覺就讓對方知道吧~~~~

我們有喜歡人的權利也有告白的自由~~~但是對方接不接受就是他的自由囉

但是至少這樣不會有遺憾吧~~~ㄏㄏ~~~衝吧~~~別怕~~

大聲對喜歡的人說~~我喜歡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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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7-12 15:22
親愛的住戶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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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管理員
 
時間:2010-06-29 12:20
她, 33歲,台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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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6-28 21:56
她, 38歲,嘉義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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