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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第三者
作者: Anna 日期: 2009.12.08  天氣:  心情:




我曾經很認真的想過
也很認真的問過自己

甚至我常常問身邊的人一個問題:
「如果哪天,你的另一半劈腿了,你會怪誰?」

當然
每個人的答案不一樣

有的怪自己的情人
有的則是怪第三者

曾經有個女性朋友
她的男朋友是屬於滿愛對異性示好的人
也可能是純粹對女生好而已
但是在某些旁人眼裡 似乎有點超過
所以有些人也會默默的去提醒他女朋友
說要小心一點她男朋友 跟別的女生太好

沒想到這個女性朋友
馬上打了篇網誌
斥責那些女生:「為什麼要來騷擾別人的男朋友?」

當下看到其實很傻眼
因為他完全會錯別人的意思

然而不管別人怎麼講
他只一味的覺得 別的女生明明知道那男生有女朋友 為什麼還要來騷擾他?

但其實我真的很想跟她說
這種事情真的是一個巴掌拍不響

今天如果只是對方自己一頭熱的對你男朋友示好
而你男朋友不為所動
我相信明眼人都會知道這是怎麼回事
而對方應該也會識相的知難而退

但今天為什麼會搞成這樣
有沒有想過自己的男朋友是不是也做了些不該做的事情讓人誤會?

女王曾經說過:
「要事他不硬,別的女人也無法強暴他」

我也曾經有個男性朋友
他告訴我他遇到他女朋友的時候 他女朋友是有男朋友的

但他覺得
他不想管那麼多
他只覺得 他是遇到了一個他喜歡的女生 所以他追求她

在結婚以前
沒有誰規定說不能選擇跟誰在一起
如果今天你有了另一半 而你遇到了更好的選擇
那麼你可以先把自己這塊感情處理掉 再去發展新戀情

最糟糕的就是那種還沒有分手
但仍然四處物色 四處約會
等到真正有了什麼 才跟現任男女朋友分手的人了

是什麼身分 就該有什麼樣 就該做什麼事
今天你有了另一半 就不該到處亂來

當你遇到了有個另一半的人
追求沒有錯
但絕對不要成為讓對方腳踏兩條船的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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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12-27 14:38
他, 36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12-17 16:19
他, 33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12-17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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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管理員
 
時間:2009-12-14 19:14
他, 35歲,台中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12-13 22:27
她, 43歲,花蓮縣,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12-13 22:57]:

謝謝你喜歡我寫的文章:)

 
時間:2009-12-12 20:40
他, 38歲,宜蘭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12-12 11:09
他, 38歲,屏東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12-12 02:02
他, 36歲,南投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12-12 00:05
他, 41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12-11 22:54
他, 41歲,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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