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件新聞說大不大,但卻很有意思, 衛生署稽查之後發現市售的「松露巧克力」有95%產品是不含松露的, 所以要求這些不含松露的「松露巧克力」改名或特別加註。 此舉在網路上引發論戰, 珍珠奶茶不含珍珠,太陽餅沒有太陽, 牛舌餅不是牛舌作的,要不要全部通通改名之類的論調一夕之間躍然於網上。 同品牌的巧克力,只要被標榜成松露巧克力, 就會比其他巧克力貴上許多,(costco的除外) 顯然這是商人打心理戰,用松露塑造高貴形象, 藉以抬高售價,讓沒吃過真正松露的人傻傻地認為買這巧克力就能過過乾癮。 這個手法很類似市售的「日式干貝」,根本想像不到它不是干貝, 而是由花枝漿做成的,它的成份沒有寫它是干貝啊!它也沒說自己是干貝, 而是「日式干貝」,要說這是騙人嗎? 那松露巧克力不是一樣嗎? 正統的松露巧克力是一種巧克力的作法,源自法國, 用松露比擬其多層次的香氣、高貴感和外型。 這在法國是常識,就像我們都知道棺材板不是用棺材做的一樣, 但在台灣這並非普遍被熟知的食物。 還有看到網友炫耀著某牌干邑松露巧克力很棒, 白蘭地跟巧克力的氣味很搭之類的。 結果那巧克力不僅沒有干邑,更沒有松露, 只是用松露比擬那巧克力的外型和香氣, 然後用干邑來比擬它的質感。 不要事後諸葛,一定不少台灣人會上當,我自己承認。 幾年前在7-11看到松露巧克力,心生好奇查過資料, 「松露巧克力」為譯名,英文稱為chocolate truffle, 就文法上顯然跟milk chocolate >牛奶巧克力的命名邏輯不同, 而是和台語「米龜」 >米做的烏龜這個邏輯一樣。 chocolate truffle字義上是巧克力做成的松露, 如果照字翻譯,應該翻譯成巧克力松露, 松露是天然的東西,當然不會用巧克力來作, 所以可以體會是仿松露外型的巧克力。 而台灣的進口商利用milk chocolate的命名原則將 chocolate truffle混淆成truffle chocolate,翻譯為松露巧克力, 這有誤導之實,(不辯論這樣翻譯是否有邪惡意圖XD) 大眾自然會將松露巧克力和草莓巧克力、牛奶巧克力聯想在一起, 依此類推地認為其中應該有包含松露,只是質和量可能很少很差。 (題外話: 當年的我天真地買下一盒自認為可以吃到松露香氣的巧克力, 沒想到那居然成為我跟某位不久之後就過世的朋友分享的最後一樣東西 後來上網查過才知道那是沒有松露的。有機會下輩子再賠你吧!對不起啦!) 或許進口商就是故意要讓不懂巧克力文化的我們認為它有含松露而去購買, 衛生署想開罰的是這一點。 台灣的民主,最讓人詬病的就是這樣, 衛生署明明是站在保護消費者的立場, 但是傳媒和[網友]卻是人云亦云, 用一些似是而非的例子搞得烏煙瘴氣的。 另外沒有鳳梨的鳳梨酥這件事,其實早期的鳳梨酥的確是鳳梨餡的, 但是[據說]為了改良口感漸漸改用冬瓜當內餡, 這個說法亦是一個很大的漏洞: 如果改用冬瓜餡更美味,聰明的商人一定會給它另外一個名子, 並大肆宣傳這樣的東西比鳳梨酥更美味! 為什麼當時是要保留鳳梨酥的名稱,而將內餡偷偷換掉? 比較合理的解釋是因為在以鳳梨為內餡的那個年代, 鳳梨酥就代表品質和美味,這個名稱夠響亮、買的人夠多, 商人為了降低成本、提高利潤而改用冬瓜內餡, 但是擔心改掉內餡之後人氣不如鳳梨酥, 又怕民眾知道是冬瓜餡之後便不會以鳳梨酥的價錢來購買, 所以商人一直沿用這個名稱。 到現在使用冬瓜餡已經變成約定成俗的做法, 牽扯得太廣,真要開罰大概會是屍橫遍野的慘劇。 但是個人認為:日式干貝事件=鳳梨酥事件=松露巧克力事件, 要反就全都反,要認為可接受就全部一起接受, 不然就要有其他合邏輯的理由,人云亦云有什麼意思呢? 微熱山丘反倒是以鳳梨餡的鳳梨酥打紅知名度, 鳳梨酥本來就該以鳳梨為內餡啊!這樣居然也能成賣點, 感覺就好像某警察高官開太座罰單居然能上新聞一樣, 那不是應該的、基本的,沒讀書的人都應該知道的清廉基本條件嗎? 新聞卻能寫得好像這種行為是聖人一樣, 那代表什麼意思,十分耐人尋味。 如果哪一天,大家都不想生孩子了, 會不會生兩個就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