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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讓人傻眼的一道問題
作者: 心晨(請先看自介) 日期: 2011.07.04  天氣:  心情:

昨天跟朋友到一間時常塞滿大學生的冰店吃冰,
冰店五面牆上(加天花板)佈滿奇異筆留言。
其中一個字體可愛的留言吸引我的注意:

「5個布丁可以換1個布丁,
小明有17個,
請問小明共吃了幾個可愛的布丁?」

說真的,看了三次還是不知道她要問啥,
朋友看我看傻了眼,搶著跟我說答案是21
(因為出題者自己在下面寫了答案)。

但是我認為這一題應該是無單一答案,
5個布丁拿去換1個布丁,換到最後小明只能吃到1個。
小明有17個,但是題目沒有說這17個之前小明吃了幾個,
小明有17個,但是買了他不一定要自己吃,
小明有17個,但是他不見得想要去換其他布丁,
小明有17個,但是他可能沒吃到半個「可愛」的布丁。
......

答案要是21,題目至少應該要改成這樣:
收集5個布丁空盒可以換一個布丁,
小明總共買了17個,請問在不多花錢及沒有其他意外的情況下
(例如吃不下放到過期、掉地上、優惠活動結束之類的...)
小明最多可吃幾個布丁。

聽完我的長篇大論,朋友只有說一句話:「你幹嘛吹毛求疵」
而我則反問他,你為啥連這麼大的瑕疵都沒看見@@?
說完互槌笑笑又繼續吃冰。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不考慮結構的文字敘事方式已經變成主流,
臉書的朋友的動態訊息常常只有沒頭沒尾的一兩句:
變形金剛~真的很金剛!
原來foxy上輩子是我的男朋友 ((羞

一副你是朋友你就會看得懂的感覺(而且還真的有人會懂@@)。

或許這是證明朋友懂不懂你的好方法,
但是為什麼想搞懂邏輯就是吹毛求疵呢?

在臉書看過這樣的「邏輯測驗」題目:
「賽跑的時候追過第二名那個人是第幾名?」
「賽跑的時候追過最後一名那個人是第幾名?」

第一題答案是第二名,
第二題很多人因為受第一題的影響,有些人會選答最後一名。
出題者的答案是「最後一名已經是最後一個了,怎麼可能還會有人追過他?」

但是第二題對我來說就跟布丁那題一樣,
是個可以發揮的「無標準答案」
如果比賽是在頭尾相接的跑道進行,
誰說不可能會有人追過最後一名?

出題者沒有看過體育場內的長距離賽跑嗎?
前幾名動不動就會追過最後一名好幾次的。

好吧!我承認自己的確是吃飽太閒才會吹毛求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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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08 01:21
她, 40歲,San Francisco,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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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07 13:23
她, 40歲,San Francisco,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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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05 21:33
他, 46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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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05 12:34
他, 50歲,南投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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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04 22:54
他, 46歲,彰化縣,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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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04 22:50
他, 45歲,彰化縣,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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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7-04 22:21
他, 54歲,屏東縣,農漁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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