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949045
 捷客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爺爺不好當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談學術誠信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蓋茲捐出所有財富的真相
作者: 捷客 日期: 2022.07.18  天氣:  心情:
【專家之眼】我真傻:竟然相信比爾蓋茲捐出所有財富
2022-07-18 08:00 聯合報/ 劉明德/德國柏林自由大學政治學博士

有「慈善家」之稱的美國富豪比爾蓋茲日前表示,他計畫把所有資產捐給他與前妻創辦的「比爾及梅琳達蓋茲基金會」。此話一說,臺灣媒體紛紛報導,無不稱頌其善行。例如今週刊的標題是「比爾蓋茲3.4兆資產全要捐出去!說到做到」。還有個媒體的標題是「震撼彈!比爾蓋茲宣佈:『捐出所有財富、退出全球富豪榜!』」問題是,他捐給窮人還是捐給自己?而這種「捐」跟我們所認知的「捐」是同一概念嗎?

在我們的認知裡,「捐」這個字是把原本屬於自己的金錢或物品無償送給別人。那麼,比爾蓋茲所捐出的錢不再屬於自己了嗎?蓋茲及其後代不再是這筆資金的實際管理人以及最終受益人嗎?事實上,這筆錢是捐給自家的基金會,即「比爾及梅琳達蓋茲基金會」,這筆錢如何使用還是自己決定,這筆錢的最終受益人還是自己或其指定的家人。換言之,蓋茲只是把錢從自己的左口袋換到右口袋而已,錢沒有離開過自己。

捐出所有財富,這有違人之常情,必有貓膩。如果是個案式的1、2人,那麼,這可以理解,畢竟在一個群體當中,少數1、2個無私的人,像是武訓,還是會有的。但如果是一大群人,而且這些人的共同特點還都是大富豪,且集中在美國,而非常態分配式的分佈在世界各地,這事顯然就有蹊蹺了。為什麼蓋茲這麼「慈善」,要捐出所有他的財產呢?

第一,省下天價的遺產稅。美國遺產稅最高稅率40%。以蓋茲的身價3.4兆台幣(1140億美元)來算,如果,他不做「慈善」的話,他將繳給美國聯邦政府(還不包括要繳給所在州政府大約16%的遺產稅)1.36兆台幣。如果他做了「慈善」,把他名下的錢「捐」給某個慈善基金會,通常是冠自己名字的基金會,這筆遺產稅全部可以省下來。因為,在他名下,他的遺產是0,既然是0,還繳什麼遺產稅呢!

第二,基金會的收入免稅。根據美國稅法4942條的規定,慈善基金會每年必須用掉其資產總額中的5%,至於用在什麼地方,卻是不管的,獲得的收益也不需繳稅。相反的,如果是一般的營利公司,例如微軟或蘋果,一旦盈利,則一律要繳21%的公司所得稅。請問,同樣是賺錢,企業要繳21%的所得稅,而只要以「慈善」之名成立一個基金會,賺再多都能免稅,你會選擇哪一種方式?

第三,自己就是國王,還能世襲。慈善基金會由出資者掌握所有的權力,並決定組織的發展方向,形成一個不受任何拘束的獨立王國,做了什麼,沒有人知道;錢要怎麼用,政府管不了。以資產518億美元的蓋茲基金會來說,蓋茲的基金會大力贊助了推動基改的非洲農業技術基金會,也投資了惡名昭著的孟山都公司。而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的基金會,也已傳承了六代,董事會及高管不是家族的人就是親信。

第四,子孫念名校不用走後門:慈善基金會每年至少要以其資產總額的5%從事「慈善」,從中「捐」出一點點錢給哈佛、耶魯,就能換來後代子孫的入學資格,這不是很划算嗎?但是,這對窮孩子公平嗎?在《錄取的價碼(The Price of Admission)》一書中,普立茲獎得主高登(Daniel Golden)告訴我們,富豪為了確保後代永居統治地位所使用的一種方法:捐款。富豪捐款給名校,名校則投桃報李錄取其子弟。

第五,贏得美名以暗渡陳倉:一聽到主流媒體報導,某富豪又捐了幾百億美元,又做了多少好事,再加上媒體本身也通常是富豪豢養或投資的,自然對富豪大大誇獎一番,致使我自慚形穢,完全不去查證:這筆資金的流向,又是誰在掌管這筆錢,究竟有哪些人因為這筆捐款的用途而受害。沒錯,你沒看錯,我說的的確是「受害」,而非「受益」。

第六,固化階層、打擊中產:根據美國財政部的估算,因為慈善基金會等在稅務上的減免,導致美國稅收大額短少,例如在2014年估計短少516億美元。這就是說,原本是富豪該承擔的擔子,因為法律的不正當性,反而轉嫁到社會的中產階層,而非窮人,因為窮人根本負擔不起反而需要國家救濟。

第七,反而賺更多錢:基金會的錢是可以用來投資的。例如FB創辦人的慈善基金會就以推動癌症治療為名,投資了很多生醫公司,回報豐厚。此外,捐贈者還享有20%的個人稅收抵扣,五年內有效。因此,成立基金會的好處,遠超那5%的「慈善」支出,何況,所謂的「慈善」還不必然是真慈善。

第八,影響政局:基金會與美國政壇有著千絲萬縷、外人難以探究的關係。基金會本身具有多重功能,其中之一就是智庫的功能。既然是智庫,就需要研究人員。嚴格來講,這些研究人員(包含管理階層)全都是富豪的下屬,既然是下屬就有幫主人解決問題的義務,而富豪也必然會推薦他的人進入政府。例如單單洛克菲勒基金會就產生過三位美國國務卿。換言之,基金會扮演了政府與富豪之間的傳達角色,至於是誰傳給誰,那還用講嗎!

綜上,在美國,「捐」錢給「慈善基金會」有如此巨大的利益,這就是為什麼比爾蓋茲、洛克斐勒、福特、卡內基、祖克伯、索羅斯等爭先恐後大捐特捐的原因了,就這麼簡單。

7月15日,比爾蓋茲在推特上說:「金錢對我已無用」、「我有義務回饋社會」,你是相信他的話還是我的分析呢?
標籤:
瀏覽次數:89    人氣指數:89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爺爺不好當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談學術誠信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