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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石虎保育
作者: 捷客 日期: 2019.06.10  天氣:  心情:
聯合報社論/保育最後的石虎,難道只能靠五月天?


2019-06-10 00:17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六四那天,苗栗縣議會對《石虎保育自治條例》投下反對票;那廿五位反對的議員大概沒料到,退回一個法案竟會激起全民公憤。網紅砲轟,天團《五月天》成員「怪獸」也在粉專上呼籲「石虎拜託大家了」。這項呼籲,竟然讓一個已經冷卻的反對開發連署案,在兩天內突破五十萬份的目標。

大家的怒火其來有自。全台估計只剩不到五百隻的石虎,最大棲地就在苗栗縣,苗栗縣府也把石虎視為觀光利多。縣府官網上多年來一直列著和「苗栗」諧音的「貓裡喵」,靠它賣萌招徠觀光。既要靠石虎宣傳觀光,就得好好保護牠們;但縣府送入議會的《石虎保育條例》竟遭國民黨議員集體反對,以壓倒性比數否決。此舉,使苗栗政界被批視石虎為「選前吉祥物,選後廢棄物」。國民黨前副主席胡志強也在臉書喊話:保育石虎,「我們真的需要好好思考,有所作為!」

想一想,誰在扼殺石虎生機?某些苗栗縣議員反對保育石虎,早有一堆「狂語錄」:「石虎數量太多,才會跑到路上被車撞。」「不要再花錢清點石虎數量,直接把錢(六百萬元)給環保團體,要他們閉嘴。」對生態無知、對民主無視,令人嘆為觀止。

綜觀民代反對石虎條例的邏輯,不外:保育石虎,就會擋住開發;沒了開發,就無法發財;阻礙發展,就是「看不起苗栗鄉親」。但說出這些理由的人,顯然未仔細看過保育條例的內容:草案旨在「鼓勵」保育,縣府會公布石虎棲地並補助民間保育經費;未來工程應諮詢專家並採友善環境工法。如此而已。

亦即,石虎條例根本未提及敏感的私人土地,也未限制開發,對公共工程更沒有權力限制。諷刺的是,打著「保育石虎」名號,地方容易要到中央補助!去年被踢爆的卓蘭大安濕地公園,以打造石虎生態棲地為名,申請到八千萬元「前瞻計畫」,結果卻用水泥地填掉濕地。作家吳明益痛心地說:「荒地才是棲地!」這座殺死「生態」的公園,後來緊急喊卡。

說穿了,地方政客放出「要石虎就沒有開發」的風向,讓人以為「開發」與「石虎」只能二選一,這才是愚弄苗栗鄉親。曾經,在台灣各地淺山都有石虎的蹤跡;但短短五十年內,因為過度開發,八成棲地消失,石虎族群跟著凋亡。如今只剩苗栗、台中、南投三縣還有數百石虎存活,苗栗是最大棲地。去年苗栗縣長徐耀昌與當時的台中市長林佳龍簽署《石虎保育合作意向書》,兩縣市並各自提出《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但選舉一結束,兩縣市的石虎保育條例皆遭雙殺。

就在苗栗石虎條例被否決當天,又有一隻巴掌大的小石虎遭路殺,學者說屍體被輾壓到已拼不全。事實是,由於道路開發劃破棲地,石虎路殺,無月無之。

生態保育與經濟開發,不應是二元對立。最近,台鐵在與生態團體溝通一年之後,決將已開工的貢寮雙溪河新建的卅五米高「脊背橋」改為一般橋梁,請廠商暫停購料,以保護生態及農村景觀。此舉,令人喝采。

保育石虎絕不只是苗栗人的責任。學界建議,中央政府應將地方保育瀕危物種的成效,納入年度統籌分配款加權項目,提高地方保育誘因。近年積極推動保育的林務局也計畫提供「生態補貼」,只要確認耕地有石虎棲息,公部門即適度補貼,讓民眾不再覺得家有石虎是「懷璧其罪」。在在說明,保育需要更多創意與行動。

當台灣失去雲豹,石虎已是台灣僅存的原生貓科動物。但石虎族群的生存危機,不會等到政客取得共識,才開始重新計時。等到我們失去最後一隻石虎,再多的前瞻、條例,都無法挽回我們曾經擁有的美麗物種。

政府,加油好嗎?留住石虎,不能只靠五月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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