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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愛你....為了你的幸福,我
作者: 九尾狐的故事~芬妮 日期: 2012.02.08  天氣:  心情:
我愛你....為了你的幸福,我願意放棄一切---包括你。

失望,有時分也是一種幸福,由於有所等候所以才會失望。由於有愛,才會有等候,所以縱使失望,也是一種幸福,固然這種幸福有點痛。

世上最淒絕的距離是兩個人原本距離很遠,互不相識,忽然有一天,他們相識,相愛,距離變得很近。然後有一天,不再相愛了,原本很近的兩個人,變得很遠,以至比以前更遠。

愛情使人遺忘時間,時間也使人淡忘愛情。

孤獨不是與生俱來,而是由你愛上一個人的那一刻開端。

喜歡一個人,是不會有痛苦的。愛一個人,或許有綿長的痛苦,但他給我的快樂,也是世上最大的快樂。

兩個人一同是為了快樂,分手是為了減輕痛苦,你無法再令我快樂,我也唯有分開,我分開的時分,也很痛苦,只是,你肯定比我痛苦,由於我首先說再見,首先追求快樂的是我。

凡事皆有代價,快樂的代價便是痛苦。

開端的時侯,我們就知道,總會有終結。

愛情還沒有來到,日子是無憂無慮的;最痛苦的,也不過是檢驗和考試。當時覺得很大壓力,後來回望,不過是多麼的微小。

有些人必定是等候他人的,有些人是必定被人等的。

緣起緣滅,緣濃緣淡,不是我們能夠控制的。我們能做到的,是在因緣際會的時​​侯好好的珍惜那短暫的時光。

曾經相遇,總勝過從未碰頭。

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遺忘一個人,時間自然會使你遺忘。假如時間不能夠讓你遺忘不應該記住的人,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甚麼意義?

我以為愛情能夠抑止一切,誰知道她有時毫無力氣。我以為愛情能夠填滿人生的遺憾,但是,製造更多遺憾的,卻偏偏是愛情。陰晴圓缺,在一段愛情中不時重演。換一個人,都不會天色常藍。愛情要結束的時分自會結束,到時分,你不想畫上句號也不行。

同一個人﹐是沒法給你相同的痛苦的。當他重複地傷害你﹐那個傷口曾經習氣了﹐覺得曾經麻木了﹐無論在給他傷害少幾次﹐也遠遠不如第一次受的傷那麼痛了。

愛情,原來是含笑飲毒酒。

愛一個人很難,放棄自己心愛的人更難。

當愛情來臨,當然也是快樂的。但是,這種快樂是要付出的,也要學習去接受失望、傷痛和分手.從此,人生不再地道。 , GetJetso.com -..

我們也答應以同時愛兩個人,又被兩個人所愛。遺憾的是,我們只能跟其中一個廝守到老。

愛上一個人的時分,總會有點懼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你曾經不被人所愛,你才會珍惜未來那個愛你的人。

不能見面的時分,他們相互懷念。可是一旦能夠見面,一旦再走在一同,他們又會相互折磨。

只想找一個在我失意時能夠接受我的眼淚;在我快樂時,能夠讓我咬一口的肩膊。

假如我不愛你,我就不會懷念你,我就不會妒忌你身邊的異性,我也不會失去自信心和鬥志,我更不會痛苦。假如我能夠不愛你,那該多好。

分別,是為了重聚。

愛火,還是不應該重燃的.重燃了,從前那些美麗的回想也會化為烏有.假如我們沒有重聚,或許我僣帶著他深深的懷念洽著,直到肉體衰朽;可是,這一刻,我卻恨他.一切的美好日子,曾經遠遠一去不回了。

感冒原本是一種很傷感的病。

追求和盼望,才有快樂,也有懊喪和失望。經過了懊喪和失望,我們才學會珍惜。你曾經不被人所愛,你才會珍惜未來那個愛你的人。

假如情感和歲月也能悄然撕碎﹐扔到海中﹐那麼﹐我願意從此就在海底緘默...你的言語﹐我愛聽﹐卻不懂得﹐我的緘默﹐你願見﹐卻不明白...愛情原本並不復雜,來來去去不過三個字,不是“我愛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嗎?”、“對不起”。

相愛卻不能相戀,相戀卻不相愛。

我也置信愛能夠掃除萬難;只是,萬難之後,又有萬難。這是我更置信的。

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和天涯,我不能去得更遠。我們此生共赴天涯海角,不是遊走半個地球,而是人世相伴。

你愛我嗎?曾經愛到風險的水平了.風險到什麼水平?曾經不能一個人生活。

相逢,不是恨晚,便是恨早。

愛情是風花雪月的事,失意的人是玩不起的。

無法廝守終生的愛情﹐不過是人在長途旅程中﹐來去匆匆的轉機站﹐無論停留多久﹐一直要離去坐另一班機。

分開之後,我想你不要遺忘一件事:不要遺忘想念我。想念我的時分,不要遺忘我也在想念你。
愛情不是避難所,想進去避難的話,是會被趕出來的。

假如沒法遺忘他,就不要遺忘好了。真正的遺忘,是不需求努力的。

在愛情的世界裡,總有一些近乎荒唐的事情發作,當一個人以為能夠還清悔疚,無愧地生活的時分,偏偏已到了卻局,如此不堪的不只是愛情,而是人生。

愛一個人,你是會自愛的。

承諾原本就是男人與女人的一場角力,有時皆大歡欣,大部份的狀況卻兩全其美。

愛情不是避難所,想進去避難的話,是會被趕出來的。

最兇猛的病毒,是愛和謊言。我們懼怕歲月,卻不知道活著是多麼的可喜。我們以為生存曾經沒意義,許多人卻正在生死之間掙扎。甚麼時分,我們才肯為自己具有的一切滿懷感激?忘掉歲月,忘掉痛苦,忘掉你的壞,我們永不永不說再見。

人生的大部份時間裡,承諾同義詞是約束,奈何我們嚮往約束。愛火,還是不應該重燃的。重燃了,從前那些美麗的回想也會化為烏有。假如我們沒有重聚,或許我會帶著他深深的懷念活著,直到肉體衰朽;可是,這一刻,我卻恨他。一切的美好日子,曾經遠遠一去不回了。

愛情從希望開端,也由失望終了。死心了,便是不再存在著任何我曾經對你有過的希望。

愛上了你,我才領略懷念的滋味、分別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還有那無休止的佔有欲.為什麼你的一舉一動都讓我心潮起伏?為什麼我總懼怕時光飛逝而無法與你終生廝守?

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遺忘一個人,時間自然會使你遺忘。假如時間不能夠讓你遺忘不應該記住的人,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甚麼意義?

明知會失去自由,明知這是終身一世的合約,為了得到對方,為了令對方快樂,也甘願作出承諾。戀愛旳一個追求不自由的過當你埋怨太不自由了的時分,就是你不愛他的時分。

孤獨不是與生俱來,而是由你愛尚上個人的那一刻開端。

喜歡一個人,是不會有痛苦的。愛一個人,或許有綿長的痛苦,但他給我的快樂,也是世上最大的快樂。

人生的大部份時間裡,承諾同義詞是約束,奈何我們嚮往約束。愛情,是自身的圓滿,我不再短少些甚麼了。愛情也是一種發明,需求不時改進。只是,這種發明跟其他發明不一樣,它沒有專利權,隨時會給人搶走。

暗戀最巨大的行為,是成全。你不愛我,但是我成全你。真正的暗戀,是終身的事業,不因他遠離你而放棄。沒有這種情操,不要輕言暗戀。

愛,歷來就是一件千迴百轉的事。不曾被離棄,不曾受傷害,怎懂得愛人?愛,原來是一種閱歷,但願人耐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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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2-09 01:12
他, 49歲,基隆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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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08 18:13
他, 48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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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2-08 16:56
他, 49歲,基隆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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