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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皮繃緊一點
作者: 小米 日期: 2020.03.18  天氣:  心情:
最近辦一件拋棄繼承。
老闆在此之前曾問我聲請需備什麼文件?
我按查詢到的法院資訊告訴老闆需備文件
沒想到
並沒有這麼單純…..

小哥撰寫聲請狀外,其他該備文件我再一一核對,有問題再問,然後這才發現又少什麼資料!!!

委託人第一次離開時,老闆交代要補被繼承人兄弟姊妹戶籍或除戶謄本。

我在審核資料時,才發現被繼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除戶謄本也要,於是,第二次告知要補的資料。

後查拋棄繼承人中有未成年子女,法定代理人戶籍謄本與印鑑證明皆要出具,又電要補資料第三次!

委託人在第二次通知要補資料時,就有點不爽,第三次告知時,就說,要不,目前有的資料先送,其他後補。。

詢問小哥能否資料後補?聲請狀先送,小哥表示最好資料備齊再送。。。

唉呀!我好為難呀!
一開始,我也不知道需要什麼樣的資料才完整,我也是第一次摸這種東西,老闆就接受委託,然後給我們做,小哥就負責寫狀,其他都我在弄…..

明天委託人要來,準備挨罵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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