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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欲走還留
作者: 靈魂擺渡 日期: 2019.04.03  天氣:  心情:
前幾天去送洗衣服,和洗衣店老闆閒聊
她提到她妹妹最近正為換工作的事苦惱
新工作大約做了一個月
工作內容和環境與期待落差很大,很想離職
但一來擔心履歷不好看,給人不穩定的印象
同時也猶豫,如果再多做個幾個月
情況或許會好轉,畢竟老闆給的薪資還真不錯
幾周以來,心情就在這「欲走還留」
間舉棋不定,十分痛苦,於是問起我的意見

我當時肚子很餓,很想回家吃飯,不宜多聊
所以就與他分享我自己研擬出的一套經驗法則
叫妳妹妹火力全開奮戰45天,如果還是無法接受,立馬離職
看著老闆欣喜卻又帶點疑惑的眼神,我補充一句:對,就是45天
說完我就拿著洗好的襯衫回家吃飯去了

事後想想,光丟一個數字就走人,好像有點不負責任
但其實這種建議原本就是不負責任的呀
只能說來自於職場打滾多年的個人體悟,再度強調
各位聽聽就好,可別隨便亂離職
我會提45天,還是有些不科學根據的

首先,不知又是哪個英國研究報告說過
一件事情只要連續做22次就會養成習慣
上班扣除假日再去頭截尾
真正認真工作22天大概相當於45個月曆天
如果這45天你仍無法習慣於上班,相信我
接下來無論待的再久你也是不會習慣的

記得我第一份工作常在建築工地與辦公室之間開車穿梭
每天幾乎都是汗流浹背不說,還得在吵雜與煙塵密佈的環境下
與日本人一起開會與工作,周圍有些同事完全不以為意
甚至樂在其中,但我在這種環境下卻完全無法集中注意力
每天只有在回家之後才能靜下來思考一些問題
但體力卻已經在通勤中耗損殆盡,當時我以為
別人能夠習慣,我一定也能習慣
但一直到一年後離職,我還是無法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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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9-08-29 11:45
她, 53歲,台中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9-04-04 05:41
她, 54歲,嘉義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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