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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米蟲
作者: 獨孤求敗:學法律保障權益 日期: 2017.09.23  天氣:  心情:
納稅錢養米蟲
--依請願法請求立委提案修法或修憲

請願人請求立法委員提案修法和修憲的建議
立法委員應該提法律修正案,在
中華民國刑法第125條後面增訂
第125之1條,監察委員對公務員違法、失職,依法應提案彈劾而不提案彈劾
或不應提案彈劾卻枉法提案彈劾公務員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是提案修憲,廢除功能不彰,淪為酬庸和養老,
連法律專業都沒有--很多監委不懂法律,連他們的秘書都不懂法律,
連小小的法官都不敢提案彈劾的監察院。

司法欠缺公信力,沒有肩膀、和稀泥,搞鄉愿,
欠缺法律專業的監察委員也是為虎作倀,助長不肖法官、檢察官氣焰囂張的幫兇
,或淪為政客打擊政敵的打手,
以免浪費國家公帑和人民的納稅錢,養尸位素餐的米蟲,
以及戕害公平正義,斲喪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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