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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機排妹的性騷擾疑雲?
作者: 獨孤求敗:學法律保障權益 日期: 2021.02.07  天氣:  心情:
機排妹的邏輯!蔡總統對我性騷擾?
--不懂法律少胡扯!

獨孤求敗:性騷擾 只要單方面的不舒服 即可成立?信じられない!!!胡說八道!

機排妹的書面聲明第2點聲明的前半段 根本就是鬼扯!
如果對方沒有任何踰矩的行為 機排妹感到不舒服 就構成性騷擾?

那我看到毒豬總統~只會讀稿 不會打官司 口才很爛
用網軍攻擊抹黑賴清德的蔡阿斗總統 我也感到很不舒服!!!
我單方面的感到不舒服 難道 蔡阿斗總統 也對我性騷擾?開甚麼玩笑!冗談じゃねぇよ!!!

我鼓勵任何覺得被性騷擾或名譽被侵害的所謂"受害人"提除刑事告訴...及時行使權利
而非"保留"法律追訴權--
因為 告訴乃論的犯罪 有六個月的刑事告訴期間限制
民事侵權行為的請求權時效 原則上只有兩年...!!!
受害人~及時地 提出刑事告訴 以及要求民事賠償吧
--特別是公眾人物 而非作秀或為了商業等目的...!

"保留"法律追訴權?不懂法律的外行人才會說的外行話!
面白い!!!
ps.
台灣這個年代 不學無術 空有其名 沒有真才實學的人--政客 名嘴和網紅...屈指難數!
左樣奈良!

PS.1
法庭上 也有人打贏官司 靠得是運氣 走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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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21-03-10 09:24
她, 99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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